区直有关部门、星海镇、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2026年自治区下达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576万元,以及2024年结余衔接资金4.682509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资金使用指标及我区实际,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资金分配情况
(一)产业项目8个,分配资金2230万元。
1.大武口区星海镇枣香村高标准设施大棚建设项目,分配中央衔接资金900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0万元)。
2.枣香村农光互补项目,分配中央衔接资金380万元。
3.大武口长兴街道办事处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园区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分配中央衔接资金800万元。
4.大武口区托管种养殖促进脱贫户、监测户增收补助项目,分配中央衔接资金130万元。
5.大武口区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分配中央衔接资金3万元。
6.星海镇2026年发展农村庭院经济促进脱贫户、监测户增收补助项目,分配中央衔接资金10万元。
7.长兴街道2026年庭院经济项目,分配中央衔接资金3万元。
8.长胜街道2026年发展农村庭院经济促进监测户增收补助项目,分配中央衔接资金4万元。
(二)就业项目1个,分配资金330万元。
1.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就业帮扶项目,分配中央衔接资金330万元。
(三)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分配资金16万元。
1.大武口区“雨露计划”项目,分配中央衔接资金16万元。
(四)2024年结余资金分配情况。星海镇2026年发展农村庭院经济促进脱贫户、监测户增收补助项目,分配2024年结余衔接资金4.682509万元。
二、资金使用要求
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乡村振兴局 发改委 民委 农业农村厅 林草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6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资金支付前务必确保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申报表、批复等资料齐全且为2026年实施项目,杜绝还旧账等负面清单出现。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水局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是实行项目化管理。要严格按照《大武口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招标、采购等程序;按照《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民委 农业农村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83号)相关规定做好公示,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开工前后进行公示,确保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将带动就业成效纳入产业效益重要评价指标,衔接资金投入项目每百万元吸纳就业不低于10人。
三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支付和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按照任务目标、时间节点保证项目如期完工,确保项目完工资金全部支付(除工程质量保证金),7月、10月底分别达到65%、83.5%以上或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2月底前支出进度达到100%。实施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合法合规,对资金使用方向、支付进度、绩效等信息要进行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示。
附件:大武口区2026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1 | |||||||||||
| 大武口区2026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内容 | 项目实施地点 | 进度计划安排 | 实施 单位 | 分配中央衔接资金(万元) | 受益对象(村、户/人) | 联农带农机制 | 绩效目标 | 备注 |
| 合计 | 2576 | ||||||||||
| 产业发展项目 | 2230 | ||||||||||
| 1 | 大武口区星海镇枣香村高标准设施大棚建设项目 | 新建 | 总建筑面积20875平方米,其中新建日光温室26栋,宽12.5米,长分别为60米(15栋)和70米(11栋),同时在日光温室内设置水肥一体化设备,配套相应的道路硬化、给水、供电、智能化设施等附属配套工程。 | 星海镇枣香村 | 2026年1月-12月 | 星海镇人民政府 | 900 | 星海镇枣香村农户60户 | 温棚建成后由村集体进行运营,通过吸纳农户务工带动农户增收,温棚收益重点向困难群体进行分红。 | 1.分红每户每年≥500元; 2.带动村集体增收≥30万元; 3.村民满意度≥95%。 | 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0万元 |
| 2 | 枣香村农光互补项目 | 新建 | 建设6500平方米规模化种植车间一座,檐高7米,跨度约5米,配备“滴灌+水肥一体化系统”,车间两侧安装电动卷帘通风窗(高度1.5米),顶部安装太阳能光伏板。 | 星海镇枣香村 | 2026年1月-12月 | 星海镇人民政府 | 380 | 星海镇枣香村农户20户 | 吸纳农户至少20人务工就业,同时进行种植技术培训,增加农户就业技能。 | 1.带动就业≥20人; 2.户均增收≥2万元; 3.村民满意度≥95%。 | |
| 3 | 大武口长兴街道办事处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园区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 新建 | 建设28栋日光温室大棚,新建日光温室总面积28062.50平方米,长度不等(其中128m*12.5m日光温室大棚5栋,78m*12.5m日光温室10栋,75m*12.5m 日光温室7栋,50m*12.5m 日光温室6栋)大棚宽12.5米,高5.5米,改造老旧温室4栋,共计改造面积2560㎡,同时在日光温室内设置水肥一体化设备,配套相应的砂石道路、给水、供电等附属配套工程。 | 长兴街道兴民村 | 2026年1月-12月 | 大武口区长兴街道 | 800 | 兴民村农户30户 | 带动监测户参与项目建设,预计项目完工后带动监测户每户增收3000元以上。通过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及临时吸纳监测户参与温室种植,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发放劳务报酬,进一步提升监测户收入。 | 1.吸纳村民务工人数≥30人; 2.务工人员人均增收≥3000元/月; 3.村民满意度≥95%。 | |
| 4 | 大武口区托管种养殖促进脱贫户、监测户增收补助项目 | 新建 | 通过鹅、种兔、牛羊、菌棒、鱼苗等托管种养殖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增收,预计带动400余户脱贫户、监测户开展种养殖托管。托管方式:由农水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种养殖企业作为本金购买鹅、种兔、牛羊、菌棒、鱼苗等,不足部分由企业先行垫付,生产的产品出售后抵扣成本并对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分红。 | 各村(居) | 2026年1月-12月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130 | 脱贫户、监测户400余户 | 通过托管养殖带动弱劳动力、无法发展产业的脱贫户、监测户增收。一是减少投入;二是降低经营风险。 | 1.户均增收≥3000元; 2.群众满意度≥95%。 | |
| 5 | 大武口区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新建 | 为大武口区所有符合扶贫小额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按季度进行贷款贴息80%。 | 各村(居) | 2026年1月—12月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3 | 星海镇、长胜街道、长兴街道 | 通过贷款助力我区脱贫户和监测户自身发展内生动力,增加造血功能,助力贫困人口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 1.脱贫户、监测户贷款≥20户; 2.群众满意度≥95%。 | |
| 6 | 星海镇2026年发展农村庭院经济促进脱贫户、监测户增收补助项目 | 新建 |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开展种养殖的,按标准进行补助。 | 星海镇各村(居) | 2026年3月-10月 | 星海镇人民政府 | 10 | 星海镇监测户、脱贫户 | 减少脱贫户、监测户经营支出,提升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利用现有庭院种养殖增加收入。 | 1.户均增收≥1000元; 2.群众满意度≥95%。 | |
| 7 | 长兴街道2026年庭院经济项目 | 新建 | 发展庭院养殖,巩固提升农家小菜园、小果园。利用庭院养殖肉羊1户,肉猪1户,肉鸡1户,小果园1户,小菜园12户。 | 长兴街道兴民村 | 2026年3月-10月 | 长兴街道办事处 | 3 | 16户监测户 | 减少脱贫户、监测户经营支出,提升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利用现有庭院种养殖增加收入。 | 1.户均增收≥1000元; 2.群众满意度≥95%。 | |
| 8 | 长胜街道2026年发展农村庭院经济促进监测户增收补助项目 | 新建 |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11户监测户和2026年新增监测户进行补助。 | 潮湖村、龙泉村、长胜村 | 2026年3月-10月 | 长胜街道办事处 | 4 | 11户监测户 | 减少脱贫户、监测户经营支出,提升发展生产的积极性,通过利用现有庭院种养殖增加收入。 | 1.户均增收≥1000元; 2.群众满意度≥95%。 | |
| 就业项目 | 330 | ||||||||||
| 9 | 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就业帮扶项目 | 新建 | 开发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200个以上,安置星海镇、长兴街道、长胜街道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监测户劳动力,安置期限不超过1年,岗位补贴标准2235元/月/人。 | 各村(居) | 2026年1月-12月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330 | 脱贫户、监测户200人以上 | 促进脱贫户、监测户就业积极性,增加脱贫户、监测户工资性收入。逐月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贴,实现安置期内收入稳定增加,生活质量显著提升。 | 1.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就业≥200人; 2.群众满意度≥95%。 | |
| 巩固三保障成果 | 16 | ||||||||||
| 10 | 大武口区“雨露计划”项目 | 新建 | 用于为本辖区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中的高职、中职在校学生发放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 2000元/学期,每学年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期审核发放。 | 各村(居) | 2026年3月—12月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16 | 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 | 通过发放补助解决困难家庭学费问题。 | 1.发放补贴人数≥70人; 2.群众满意度≥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