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202003/2023-00079 | 文号 | 石大政办发〔2023〕12号 | 生成日期 | 2023-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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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石大政办发〔2023〕12号
星海镇、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驻地有关单位:
2023年,我区共收到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建议共270件,其中:自治区协办2件、市级主办3件、市级协办153件、区级主办112件。为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办理责任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是政府依法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内容,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途径,作为推进政府工作、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式。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办理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按照分工,认真梳理汇总,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所提建议得到采纳,切实提高建议提案采纳落实率。同时,各承办单位要确定1名责任领导、1名办理工作人员,于4月5日前将办理方案、工作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报区政府督查室。
二、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办理合力
各承办单位要把沟通协商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主办单位做好牵头抓总办理职责,对接市、区两级相关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协办单位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并将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向区级分管领导汇报,共同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实行“办前了解意图、办中紧密联系、办后及时回访”的“三见面”沟通协商机制,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开门”办理方式,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工作,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及时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说明。
三、严格答复时限,确保办理时效
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协办单位于7月10日前将协办意见报区政府督查室,市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协办单位于7月15日前将协办意见报送区政府督查室,主办单位于9月5日前将答复经区政府督查室审核后,书面答复代表或委员,并认真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由区政府督查室统一报送市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协办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于11月15日前书面答复代表或委员,并认真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建议答复抄送区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提案答复抄送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各承办单位要早沟通、早谋划,做到及时答复,严禁出现临近答复期突击冲刺答复现象。
四、规范答复格式,提高办理质量
建议提案答复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行文,办理答复第一页右上角要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等级,其中:“A”表示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B”表示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C”表示所提问题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采纳或难以解决,要根据审查情况在复文首页上标明公开属性。对联名提出的建议或提案,分别答复各位代表和委员;代表和委员对答复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必须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对“B”类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在办结后进行二次答复。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照建议提案具体内容进行针对性答复,做到文字精练,力戒空话套话。要注重反馈所提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和所提建议的吸收采纳情况,不得以工作总结代替答复,杜绝答非所问、敷衍应付、草率答复。此外,政协提案主办件要采取清单式办理方式,各承办单位要对照每条具体建议内容逐项进行办理和答复,主办单位在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撰写提案办理答复意见。
五、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办理成效
办理建议和提案总数在5件以上的主办单位,要对全年办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30日前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送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第一督导组将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紧盯承办单位落实进度,对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答复件,敷衍塞责、草率应付、办理质量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区年终目标考核。同时,对于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梳理,并及时推广学习。
联系人:王晓昱 联系电话:2012005
附件:1.建议提案答复(格式)
2.建议提案协办意见的函(格式)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4.区第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5.区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6.区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7.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协办件责任分工表
8.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主办件责任分工表
9.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协办件责任分工表
10.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B类主办件责任分工表
11.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协办件责任分工表
12.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具体内容
13.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具体内容
14.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B类具体内容
15.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具体内容
16.区第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具体内容
17.区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具体内容
18.区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意见建议具体内容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建议提案答复的函(格式)
〔办复情况标记A、B或C〕
〔公开属性标记〕
大武口区XX局文件
X X〔2023〕X 号 |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区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XX号建议(提案)答复的函
X X X代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X X X X X X X X X X X X的建议(提案)收
悉,现答复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印章)
XXX单位
2023年X月X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抄送:区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
附件2
建议提案答复的函(格式)
〔办复情况标记A、B或C〕
〔公开属性标记〕
大武口区XX局文件
X X〔2023〕X 号 |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区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XX号建议(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X X X(主办单位):
现就XXX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X X X X X X X X X的建议(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印章)
XXX单位
2023年X月X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抄送:区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
附件3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案 题 | ||||||
建议编号 | 承办单位 | |||||
提案编号 | ||||||
承办单位是否与您就本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过沟通 | □是 □否 | 沟通方式 | □见面 | |||
□电话 | ||||||
□其他 | ||||||
对办理态度表示 | □满 意 | □基本满意 | □不 满 意 | |||
对办理结果表示 | □满 意 | □基本满意 | □不 满 意 | |||
有何进一步意见和建议: | ||||||
代表/委员签名 | 电 话 |
注:为促进办理工作,请代表、委员认真填写此表。填写后由承办单位报送或传真至区政府督查室(地址:区政府2号楼217室,电话:2012005)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