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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星海镇枣香村光伏帮扶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640202026/2025-0003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发改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发改局

石大发改审发〔2025120

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星海镇枣香村光伏帮扶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石大星政202536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星海镇枣香村光伏帮扶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6-640202-04-01-580112

三、建设地点:大武口区星海镇枣香村

四、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新建光伏安装总容量333.19KVp 、地面光伏安装总容量333.19KVp 、安装400KVA双杆变压器:1台及其他电气工程。

光伏支架为地上一层:结构形式:为刚结构排架(无维护结构)、檐口柱顶标高5.0m、后柱高度为5.2m、前、后柱均采用方钢管。地基基础形式:现浇钢筋砼独立基础。

五、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2025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投资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176.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1.58万元,其他费用10.23万元预备费用5.1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1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6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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