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武口区工人街铁路货运站新建货运通道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索引号 | 640202026/2024-00099 | 文号 | 石大发改审发〔2024〕135号 | 生成日期 | 202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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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发改局 |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武口区工人街铁路货运站新建货运通道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4〕135号
石嘴山市盛裕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工人街铁路货运站新建货运通道道路工程项目立项的申请》石盛裕泽发〔2024〕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武口区工人街铁路货运站新建货运通道道路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410-640202-04-01-767574
三、建设地点:大武口区工人街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由砼道路工程、绿化给水工程2部分组成。
1、砼道路工程:砼道路长500.385m、面积4600㎡,路基换填砂砾4500m3、C30砼梯形路缘石1000m、预埋钢筋砼过路管28m/2处(每处D1250管2根、D1750管1根、每根长均为14m)、预埋过路管预留检查井2座及土方、热熔标线等。
2、绿化给水工程:PE/De110管道1050m、PE/De50管道50m、DN150钢管15m、阀门井2座。
五、2024年开工,2025年建成投入使用。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4.66万元,工程费用192.32万元,其他费用21.64万元,预备费10.7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
七、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八、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