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索引号 | 640202003/2021-1187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0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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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项目预算明细表(财政核定)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大武口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是大武口区园林农牧水务局下属不定级别事业单位,主要开展林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及应用、林业病虫害防治、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森林防火等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
2.开展种苗信息服务工作,搞好林业科技成果的引进、管理与推广工作,组织林业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3.做好全区林业科技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举办全区各种林业科学技术和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培训班。
4.开展苗木质量检疫服务于种苗生产服务,苗木调用管理。
5.开展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建立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森林病虫害短中期预报和灾害报警。
6.开展防治科学研究,运用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新技术,积极推行生物防治、生态控制和仿生防治。
7.开展林业检疫执法、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并控制措施,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和危害。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受大武口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委托行使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初审职责,就因开发建设等需要,申请长期、临时占用林地绿地、移植树木、修剪树木的,开展审查提交材料及现场勘验等工作,并进行事中、事后监督,切实维护全区正常林政秩序,保障全区生态安全。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受大武口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委托,对违反上述条例的滥砍滥伐树木、擅自移植树木、擅自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给予责令停止、整改、赔偿、罚款等处理。
10.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受大武口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委托行使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森林防火政策及相关精神,切实做好上情传达工作,在全区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及宣传;对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确保年内森林防火安全;对重点防火林区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值班巡视工作等,抓细抓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11.承担主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单位机构数1个,属事业单位
2、单位人员编制数 17人,在职人数19人,离退休人员7人,遗属 0 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大武口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大武口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大武口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石嘴山市大武口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石嘴山市大武口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60387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03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支出预算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12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800元,农林水支出1358435元,住房保障支出172025元。
二、关于石嘴山市大武口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嘴山市大武口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850387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 367480元,下降16.6%,主要原因为2018年减少2名工作人员。其中:
人员经费167281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757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石嘴山市大武口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10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213519元,下降65.9%。分别是林业技术推广、林业检疫检测、动植物保护、林业执法与监督、森林防火。
1、林业技术推广(2130206)2018年预算数20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1263元,降低60.9%。
2、动植物保护(2130211)2018年预算数10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8240元,降低64.6%。
3、林业检疫检测(2130216)2018年预算数20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5600元,降低56.1%。
4、林业执法与监督(2130213)2018年预算数10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60504元,降低85.8%。
5、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2018年预算数50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77912元,降低60.9%。
三、关于石嘴山市大武口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70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增加2707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俭控制支出未做此项支出。
四、关于石嘴山市大武口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石嘴山市大武口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1960387元,支出总预算1960387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0元,占0%;财政拨款收入1960387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1850387元,占94.4%;项目支出110000元,占5.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石嘴山市大武口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石嘴山市大武口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嘴山市大武口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442.5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61.92平米,林业有害生物实验室130平米,上述房屋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自建2处林业有害生物标本室和熏蒸室150.62平米,价值83110.44元;车辆2辆,价值303820.51元;办公家具价值53520元(包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标本柜、展示柜、药品柜等);其他资产价值596702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项目绩效评价,本单位2018年共编制5个项目,项目预算共计110000元。分别是:
1、林业技术推广项目,项目预算20000元,项目完成后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及应用城市绿化新树种,丰富生态层次,打造宜居城市。
2、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项目预算10000元,项目完成后实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零传播和扩散。
3、林业执法与监督项目,项目预算10000元,项目完成后实现全区稳定的林政秩序,确保生态安全。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项目预算20000元,项目完成后实现全区城市绿化成果不受有害生物侵害,打造生机勃勃的青山绿水宜居城市。
5、森林防火项目,项目预算50000元,项目完成后实现全区森林火灾零发生率。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9.林业事业机构:是反映用于林业事业的基本支出。
10.林业技术推广:是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11.林业执法与监督:是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林业防灾减灾:是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3.林业检疫检测:是反映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4.动植物保护:是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