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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索引号 640202039/2021-00007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司法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项目预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订全区依法行政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道(镇)和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法制办公室、普法教育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3、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全区“1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单位机构数1个,属行政单位

  2、单位人员编制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参公事业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数46人,其中行政人员45人,参公事业编制1人。财政供养1人,离退休人员7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大武口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武口区司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大武口区司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49586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4958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支出预算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96262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97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3495元、住房保障支出557494元。

  二、关于大武口区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武口区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6549586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1829555元,增长38.76%。主要是人员增长比上年增加5人。其中:

  人员经费556443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50756元、津贴补贴2293469、奖金434563、社会保障缴费100952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468、生活补助6628、医疗费18550、住房公积金39393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40

  公用经费98515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0000、印刷费70000、水费2000、电费18000、邮电费15000、取暖费34987、物业管理费65000、差旅费55000、维修(护)费10000、培训费10000、公务接待费20000、劳务费25000、工会经费6272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其他交通费36604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大武口区司法局2018年无项目预算。

  三、关于大武口区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增加1339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元,主要原因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7817元,主要原因是车龄较长,车辆老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5577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和检查指导、外市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四、关于大武口区司法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大武口区司法局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6549586元,支出总预算6549586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0元,占0%;财政拨款收入6549586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6549586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大武口区司法局本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5155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14636元,增长4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长比上年增加5人;二是政法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20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大武口区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武口区司法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097.86平方米;车辆2辆,价值257000元;办公家具价值1261956元;其他资产价值0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1097.86平方米(本单位房屋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车辆2辆,价值257000元;办公家具价值1261956元;其他资产价值0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项目绩效评价,本单位2018年无项目预算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五部分 附件

  

附表:大武口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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