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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202026/2026-00043
  • 石大发改审发〔2026〕119号
  • 大武口区发改局
  • 大武口区发改局
  • 有效
  • 2026年05月09日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现代乳制品加工园土地平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6〕119号
时间:2026年05月09日 来源:大武口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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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现代乳制品加工园土地平整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现代乳制品加工园土地平整项目

二、项目代码:2605-640202-04-01-595720

三、建设地点:大武口区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现代乳制品加工园进行土地平整,主要由外购土填方、清表土外运等组成。项目占地面积31281㎡(约47亩),外购土填方36148m³,清表土外运6256m³。

五、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六、建设时间:2026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32.68万元,工程费用123.17万元,其它费用5.65万元,预备费3.8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 2026 年一般债资金。

八、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8日

工 程 审 定  算 表

工程名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现代乳制品加工园土地平整项目初步设计)                         

序号

工程或项目名称

工程量

概算价值(万元)

合计

(万元)

备注

土 建

设备费

安装工程

其它费用

工程费用


123.17




123.17


1

填方

36148m3

102.21




102.21


2

清表外运15km

6256m3

20.96




20.96
















































































































































































































































































其它费用





5.65

5.65


1

建设单位管理费0.5%





0.61

0.61


2

设计费(含测量费2.0%





2.46

2.46


3

工程监理费1.2%





1.47

1.47


4

预算编制及审查费0.8%





1.11

1.11


预备费3%(一、二项之和)





3.86

3.86


        


123.17



9.51

1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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