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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202026/2026-00040
  • 大武口区发改局
  •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6年04月03日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嘴山高新区东片区道路完善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来源:大武口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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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发改审发〔2026〕106号

大武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准石嘴山高新区东片区道路完善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嘴山高新区东片区道路完善项目

二、项目代码:2603-640202-04-01-169720

三、建设地点:高新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道路长900m,主要建设内容由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喇叭口改造、路灯工程等组成。

新建道路长900m(施工长度875m),路面宽14m,新建沥青砼路面面积13178㎡,安装砼梯形路缘石(35㎝×35㎝×20㎝)1769m,路基填筑砂砾10495m³,星光大道喇叭口改造280㎡,路面标线766㎡,指路标志牌(4.40m×2.40c)4块,禁令标志牌(Φ800×800㎜)1块,单叉组合路灯H=10m 54个、N1#组合式变电站(YBW SC10-50-10-0.4KV)1套及拆除、路基挖运土方等工程(详细建设内容与工程量见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审定表)。

五、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六、2026年开工建设,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 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88.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21万元,预备费27.0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6年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八、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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