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发改审发〔2026〕89号
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关于调整大武口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武口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5-640202-18-01-849412
三、建设地点:大武口区
四、建设内容:(一)原批复内容:本项目由大武口区沟口街道养殖园道路、三矿农场支路1#、2#、3#、4#路,大武口星海镇十分沟道路、明水湖监狱农场路共7条农村公路组成,道路总长4.294km。
(二)调整批复内容:
1.调整2条道路,1条保持不变。大武口区沟口街道养殖园道路建设内容不变,概算调增3.38万元。路长899.747m,路面宽4m,沥青砼路面面积3599㎡,钢筋砼明盖板涵6m/道,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3块,平面交叉工程5㎡/1处及其它配套设施。
明水湖监狱农场路主体建设内容不变,配套设施调整。路长1599.922m,路面宽4m,沥青砼路面面积6400㎡,钢筋砼明盖板涵14.51m/道,钢管涵42m/道,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6块,道口标柱(钢管)4根,警示桩(钢管)8根,平面交叉工程22㎡/1处及其它配套设施。
大武口星海镇十分沟道路不做调整。路长589.279m,路面宽5m、沥青砼路面面积2946㎡,钢管涵28m/4道,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8块,道口标柱(钢管)8根,警示桩(钢管)6根,平面交叉工程66㎡/3处及其它配套设施。
2.调减4条道路。三矿农场支路1路、三矿农场支路2路、三矿农场支路3路、三矿农场支路4路全部建设内容取消。
3.新增7条道路。新增简泉农场渠支路252m,潮湖村养殖场道路852m,矿山路546.43m,潮湖村巷1#道路255m,潮湖村巷2#道路210m,潮湖村巷3#道路207m,潮湖村巷4#道路65m(具体建设内容及工程量见审定概算表及初步设计)。
五、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六、2025年开工,2026年建成投入使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原批复总投资477.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0.31万元,其他费用41.97万元,预备费35.37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概算481.96万元,中工程费用400.31万元,其他费用45.13万元,预备费35.7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配套。
八、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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