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武口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2〕161号
中共大武口区委宣传部:
报来《关于申报批准大武口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石大党宣发〔2022〕3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武口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2208-640202-99-01-675507
三、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朝阳西街(党委院内)。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将大武口区档案馆一、二层改造为大武口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改造面积1460㎡,三层将原钢窗更换为断桥铝合金窗。
室内工程:地面水磨石拆除、铺地砖1140㎡,踢脚线912m,楼梯间地面54㎡,乳胶漆墙面2100㎡,吊顶966㎡,卫生间改造4间,外门肯德基门17㎡,卫生间、木质套装门共28樘,大厅石膏板吊顶148㎡、断桥铝合金窗120㎡。
大厅及电气设备:大厅高清电子屏1套、楼梯间电子屏12套、立式空调1台、休息区座椅2套、导向指示台1套,音响、灯光设备、LED屏1组、多功能座椅30套、吸音板墙面147㎡、演艺厅地台20㎡、地砖地面148㎡、楼梯间墙面宣传栏15m、宣传展示110㎡。给排水工程、采暖通工程、电气工程面积均为1250㎡。
室外工程:窗门斗15㎡、石材台阶45㎡、无障碍坡道9㎡。(详细建设内容见工程审定概算表)
五、设计方案:原则同意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行进一步细化、优化设计方案。
六、项目2022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151.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5.01万元,其他费用9.33万元,预备费7.2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划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经费67.5万元、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建设经费3.6万元,宣传文化项目补助经费9.99万元,本级宣传经费20万元,公共文化补助经费20万元,剩余部分由你单位争取自治区、市级宣传工作经费,不得形成新的政府债务。
八、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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