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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202026/2022-00081
  • 石大发改审发〔2022〕84号
  • 大武口区发改局
  • 大武口区发改局
  • 有效
  • 2022年05月16日
关于星海镇祥河村四站组村庄巷道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2〕84号
时间:2022年05月16日 来源:大武口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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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实施星海镇祥河村四站组村庄巷道环境整治工程的请示》(石大星政[2022]40)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1. 项目名称:星海镇祥河村四站组村庄巷道环境整治工程

  2. 项目代码:2204-640202-04-01-686719

  3. 建设地点:大武口区星海镇。

  4. 建设规模及内容:

巷道墙面整治:墙面抹灰7670㎡、毛石基础抹灰1160㎡、新建砖围墙100m、砖砌花池挡墙54、散水及台阶2427㎡。

绿化种植土:换填种植土3744.6.

道路硬化:砼道砖硬化5414㎡、砼连锁砖硬化3339㎡、砼道路硬化1550㎡、巷道及门口砼硬化1770㎡、砼道牙安装2029m、砼树框安装500套。

雨水排水:纬一路铺设钢筋砼D300管道168.4m、铺设钢筋砼D400管道134m、铺设钢筋砼500管道187m、铺设钢筋砼D600管道495m、砼D1.0H2.35圆形检查井32座。

三条巷道铺设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DN3001495m、铺设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DN200816m、砼D1.25H2.4圆形检查井63座、单篦雨水口117座。

五、项目2022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391.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9.58万元,其他费用23.05万元,预备费18.6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国家发改委2018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429


(此件公开发布)

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429日印发


工程审定概算表-星海镇祥河村四站组村庄巷道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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