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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202026/2022-00075
  • 石大发改审发〔2022〕79号
  • 大武口区发改局
  • 大武口区发改局
  • 有效
  • 2022年04月25日
关于石嘴山市大武口裕民南路、永康南路小微公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2〕79号
时间:2022年04月25日 来源:大武口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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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石嘴山市大武口裕民南路、永康南路小微公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立项的请示》(石大自然资202265)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1.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大武口裕民南路、永康南路小微公园建设项目

  2. 项目代码: 2204-640202-64-01-367165

  3. 建设地点:裕民南路小微公园位于大武口区黄河西街与裕民南路交汇处东北侧林带内、石嘴山市七中以西、胜利B区以南永康南路小微公园位于大武口区黄河西街与永康路交汇处,光明中学北侧林带内

  4. 建设规模及内容:

1.裕民南路小微公园:东西长200m、南北宽37m、总面积7221㎡。建设内容为种植樟子松3株、苔草5472㎡、侧柏篱738㎡、河南桧37㎡、原绿篱移除30㎡。原道砖路改建为彩色透水砼路935㎡、新建为彩色透水砼路17㎡、安装砼道牙30m、安装座椅8个、垃圾桶7个、成品5×4×3m设备间小木屋1个、木质4.25×4.25×4.22四角亭1座、可控摇臂喷头De25(流量1100-1550L/h23个。

2.永康南路小微公园:东西长267m、南北宽35m、总面积8811㎡。种植山桃67株、海棠8株、桧柏球18株、苔草7013㎡、侧柏篱96㎡、原有乔木移栽55株、原乔木修剪50株。原道砖路改建为彩色透水砼路426㎡、新建为彩色透水砼路592㎡、安装砼道牙300m、安装座椅14个、垃圾桶8个、成品5×4×3m设备间小木屋1、廊架翻新1座、微喷头750个、PE滴灌管De25200mPE微喷管De202610m

五、设计方案:原则同意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行进一步细化、优化设计方案。

六、项目2022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07.90万元,其中:工程费184.55万元,其它费用13.45万元,预备费9.90元。资金来源为大武口区财政资金。你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政府债务。

八、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国家发改委2018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415

(此件公开发布)

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415日印发

工程审定概算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南路、永康南路小微公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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