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640202003/2021-1214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4-12-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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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石大政办发〔2013〕22 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
开展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隆湖经济开发区、驻地有关单位:
《大武口区开展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大武口区开展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加大“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的整治打击力度,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理“黑车”等非法违法运营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发〔2012〕10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原则,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打击道路运输市场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全面查处非法营运的车辆。重点整治车站、宾馆、医院、商贸市场、住宅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周边的非法违法营运“黑车”;严厉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查处伪造营运证件、异地驻点经营、非法揽客、出租车违规从事班线客运等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的客运车辆;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促进我区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通过整治和打击,使“黑车”等非法违法经营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租汽车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强行拼客、 乱收费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客运班车、城市公交、出租车经营者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明显好转,群众投诉明显减少,市场稳定、社会稳定,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整治和打击范围
(一)加强对重点区域整治和打击。主要是华商宾馆门口、联通公司门口、和平广场、大武口转盘、理工学院、石炭井、隆湖六站、一站等,以及各汽车站,各居民小区周边的非法营运的“黑车”、克隆出租车以及各种非法营运车辆。
(二)加强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车、客运班车服务质量的整治。以维护广大乘客权益、适应乘客需求为目标,着重抓好出租汽车、公交车、班线客车的服务质量。重视乘客的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出租车拒载、不打计价器、甩客、绕道、强行拼客乱收费、车容差、不按规定站点随意停车,以及异地驻点营运的出租车等,使出租汽车、公交车、班线客车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管、工商要密切配合,在“黑车”聚集点、城市主干道集中力量对“黑车”进行整治。采取定点与流动查处相结合,蹲点守候、跟踪与平时路查相结合。根据实际,每天在“黑车”活动的高峰期进行巡查,合理安排检查时段,针对“黑车”活动特点,采取上下班错时检查、利用休息时间检查等手段,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让“黑车”无处可逃,要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收集“黑车”违法经营的证据,将所有被查处、投诉过的“黑车”登记造册,建立“黑名单”,并针对“黑名单”上的车辆,进行重点查处。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协调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公安部门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以及从事非法运营的黑恶势力,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职责分工
为确保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行为工作取得实效,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公安、交警、运管、工商、信访、监察等部门为成员的大武口区进一步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科,翟东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公安分局负责对辖区内从事非法违法营运及操纵非法违法营运的组织者、黑恶势力进行侦查和查处,对工作中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要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各交警大队充分利用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和监控摄像设备,对出入市区非法违法营运车辆进行监控,对涉嫌非法违法营运车辆长时间停靠市区道路两侧的依法进行查处,和交通、运管部门建立联合巡逻制度及联合夜查制度,并积极配合交通、运管查处非法违法营运车辆。
区城乡建设交通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科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工作,做好非法违法营运情况的调查摸底,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营运等行为。
区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负责对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整顿,会同运管、公安、交警对涉嫌非法违法营运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区信访督办局负责处理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大武口工商一二分局负责依法履行市场管理职责,严厉查处、取缔各类无照经营行为。
区监察局负责加强和规范治理非法违法营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整治和打击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经营行为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客运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客运行业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多措并举、依法监管。要把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的工作机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行为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的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各类“黑车”,不坐“黑车”、举报“黑车”。要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黑车”等案件的群众,要给予奖励。
(四)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工作,积极探索工作中的长效措施,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要切实提高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行为的能力,防止“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总结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通过开展整治和打击“黑车” 等非法违法营运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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