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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建宁等3名同志晋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的通知
| 索引号 | 640202003/2021-0991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1-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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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关于李建宁等3名同志晋升事业单位管理
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全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意见(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148号),《关于核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职数的通知》(石大人社发〔2020〕49号),经各单位初步审核资格条件、竞聘上岗、民主测评、会议研究、公示及上报,区人社局审核查阅档案及征求区纪委、卫健局意见,局务会议研究,李建宁等3名同志符合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资格条件,具体晋升等级如下:
李建宁晋升区价格认证中心非领导职责七级职员;
吴学兵晋升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非领导职责七级职员;
金新超晋升区白芨沟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中心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
晋升时间从2020年8月起执行。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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