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业务室、督导室、教研室、考试中心,区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武口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推进校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及幼儿园办学行为,维护每个中小学生(幼儿)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分班,切实有效遏制“择校热”、“择师热”、“择班热”、“大校额”、“大班额”等突出现象,破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不断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2年8月29日 上午9:00 城市区中学
下午3:00 星海镇及周边中学
2022年8月30日 上午9:00 城区小学
下午3:00 星海镇及周边小学
2022年8月30日 上午9:00 公民办幼儿园
活动内容
大武口辖区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初始年级“阳光分班”。
(三)活动邀请对象
学校责任督学、区教育体育局派驻监督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10—20名,参与抽签)和其他年级学生代表(20人),有条件的学校原则上可以通过远程直播方式邀请全部家长参与监督,条件不具备的学校可以邀请15—30名家长现场参与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各校自行联系确定。
(四)活动流程
前期准备:
1.确定班数。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大武口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大党教办发〔2022〕4号)公布的2022年大武口区中小学初始年级招生计划确定的班数和学位数,结合实际学生入学人数,按照标准班额(幼儿园人数不超过30人,小学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人数不超过50人)均衡配备班级数。
2.教师分组。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开设的班级数随机确定班主任人选,再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组成教师团队。并将教师团队及时在校内进行公示(学科、姓名、性别、年龄、教龄、职称、学历、学位和主要教学成绩等),公示后将教师团队名单上报区教体局备案。
3.监制初始数据库。根据新生入学信息形成初始数据库。初始数据库封盘。由学校封存保管。
活动当天:
4.实施“一键式”分班。
(1)确定家长代表。根据新生人数随机抽取家长代表。
(2)现场分班。
a.分班前由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将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教师安排情况以及如何分班进行说明。
b.由监督人员现场拆封电脑和初始数据库盘,随机选取家长代表(至少3人)和监督人员一起检查分班软件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不合理数据,并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导入学生信息。
c.推荐家长代表1人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当场操作软件编班,分班结果现场打印学生名册一式四份,现场监督人员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公示栏张贴一份,剩余学生名册由班主任、学校、教体局各执一份。
5.家长代表现场抽取班主任。
(1)家长分组。由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家长代表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分组(3人一组),并由家长签字,纪检人员登记。
(2)抽取班级顺序号(例如:一班、二班……)。第一名家长代表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抽取学生分班结果,并由家长签字,纪检人员登记。
(3)抽取选择班主任顺序号。第二名家长代表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抽取选择班主任的顺序号。并由家长签字,纪检人员登记。
(4)抽取班主任。第三名家长按照本组抽取的班级顺序号,依次抽取班主任,并由家长签字,纪检人员登记。
(5)现场公布结果,所有原始记录由学校封存。
活动结束后:
6.全程录像刻录光盘由纪检监察部门封存。
7.阳光分班结果在学校公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成立大武口区中小学校、幼儿园2022年秋季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海波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蔡 燕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万东旺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吕志武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俊宁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 娜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副主任
徐 莉 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王翠霞 区教学研究室主任
杨少宇 区教育体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魏振幅 区教育体育局政工人事室主任
王卫东 区教育体育局规划财务室主任
张建伟 区教育体育局体卫艺室主任
王 雪 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室主任
辖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监督监察组和技术指导组。
1.监督监察组
组 长:吕志武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 娜 徐 莉 王翠霞 杨少宇 魏振幅
王卫东 张建伟
成 员:由教育督导室、教育考试中心、教研室、办公室、政工人事室、规划财务室、体卫艺室人员组成
2.技术指导组
组 长:万东旺
副组长:王 雪
成 员:由基础教育室和信息中心人员组成
3.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工作;基础教育室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和指导;政工人事室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和受理投诉及行风监督员的选派,教师、家长及学生代表产生程序办法的指导、审核和向相关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规划财务室负责招生计划和班额标准的落实;教育督导室负责督促考核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书评估体系;体卫艺室负责学校阳光分班现场安全预案的指导审批和秩序维护。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开放日”活动是促进政民互动、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市民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实行阳光分班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控制择校及大班额现象,维护教育公平,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区教育体育局成立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察组和技术服务组。负责指导、监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起始年级新生阳光分班工作。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及监察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监察组成员由责任督学任组长,学校纪检委员任副组长,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局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度。积极宣传阳光分班的政策依据、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解除家长的疑虑,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努力营造有利于阳光分班工作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教育局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增强群众对教育工作的认同感,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四)完善机制,严明纪律。
1.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并细化本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程序和要求,分班过程要全程录像。区教体局要对阳光分班的各项工作跟踪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2.阳光分班后,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将各班的任课教师及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室备案,并在校园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同时公布区教育体育局投诉及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举报电话:2029673(纪检组)、2012350(基教室)、2095067(基教室)、2013063(办公室)、2031459(主管副局长)。
3.任何学校(幼儿园)不得擅自接收未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的未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和起始年级转入生。对未按时报到而未予以分班及转入的学生,来报到时,要编入班额最少的班或要有五名以上学校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场的情况下,选定班额少的班进行抽取,来决定学生应入的班级,抽取结果要由参加抽取人员签字后封存,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并报区教体局,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4.加强事后监督,防止出现违规违纪问题。集中分班结束后,区教体局将加强事后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最大班额和最小班额之差多于3人现象,是否有调换班主任教师现象,是否有中途给个别学生调班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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