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部门和单位综合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行政单位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一、收费标准: 1.沥青(砼)路面非经营性占用每平方米每日0.40-0.50元, 挖掘每平方米100-180元; 2.碎石路面非经营性占用每平方米每日0.10-0.20元,挖掘每平方米30-50元; 3.砼、砖人行道经营性占用每平方米每日0.50-1.00元,非经营性占用每平方米每日0.20-0.30元,挖掘每平方米50-80元; 4.土人行道经营性占用每平方米每日0.40-0.80元,非经营性占用,每平方米每日5.道牙挖掘每米20-30元。 二、以下项目参照银川市城市道路修复收费标准: 1.花岗岩石材路面修复费每平方米500元; 2.石材、青石板路面修复费每平方米380元; 3.嵌锁型道砖路面修复费每平方米280元; 4.舒布洛克砖路面修复费每平方米230元; 5.花岗岩道牙修复费每平方米300元; 6.顶管管径300(含)以下每平方米400元,顶管管径300以上每平方米600元; 7.沥青混凝土路面每平方米360元; 8.水泥混凝土路面每平方米320元; 9.彩色方砖人行道每平方米230元; 10.素方砖人行道每平方米180元; 11.土人行道每平方米80元; 12.道牙每平方米80元。 | 政府制定 自治区发改委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宁建城字〔1994〕07号,宁财综函〔2011〕120号,宁价综发〔2011〕3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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