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年审和新增户申请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户年审和新增户的申报审核及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评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石嘴山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和《石嘴山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2020年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年审和新增户及轮候库评分申报条件为:
1、具有我市城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公布的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家庭人均年收入在32808元以下,不含民政部门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2019年为600元。);
3、无房(危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年审对象提交资料
户口本原件、2020年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社保证明、无房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批。2020年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已改善等需要停发和取消的保障对象,街道社区需在年审表中注明停发和取消原因,同时告知原保障对象并要求其签字。
三、新增户提交资料
根据申报人实际情况,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书、申请家庭成员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身份证复印件、享受低保人员提供近半年的银行流水、相关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社保证明、无房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租赁协议、借住证明、危房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等。
特殊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
1、18岁以上继续上学的要出具学生证明(户口迁出的大、中专在校生需有户口迁出页);孤儿要出具相关证明;
2、离异的出具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及子女不在一个户口本的申请家庭,要有结婚证或婚姻、家庭关系证明;
4、有严重精神、智力、肢体或其他残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5、大病或无劳动能力人员需提供医疗机构相关证明;
6、农业户口的出具无房无宅基地证明。
四、轮候库评分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库的建立,关系着惠民政策的落实和政府的形象,也关系着保障对象的切身利益。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统一排序,分配做到统一房源、统一轮候、统一分配,坚持动态调整、动态管理,使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分配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1、轮候评分内容:轮候评分主要包括家庭住房情况、人均收入、保障人口、保障时间、保障对象年龄、特殊家庭情况等六个方面。
2、轮候评分标准:轮候评分实行百分制。轮候评分一年作为一个轮候期,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增保障家庭从保障时间起,次年年审时将纳入评分轮候。对保障家庭情况有变化的,由个人申请或统一时限进行调分,对分值相同的保障家庭按照姓氏字母排序。
五、审核时间安排
2020年5月27日街道社区完成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5月28日起区民政、区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到各街道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6月中旬完成年审和三季度新增户审核及轮候库评分上报工作。
六、具体要求
(一)加大宣传。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星海镇要按照自治区扶贫办“劳务移民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迁入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公租房予以保障”的工作要求,将“十二五”劳务移民“多代多人”住房困难家庭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二)严格审核。按照申报、审核、公示等相关程序,深入开展调查走访,严格把好初审关;同时,要大胆探索,采取集中评审、扩大公示范围等举措,发动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监督,在保证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杜绝虚报冒领和弄虚作假行为。
(三)严守纪律。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本着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态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将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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