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林发〔2026〕21号
各相关单位、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 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大武口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制定大武口区2026年林下经济产业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业企业、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国有林场及从事林下经济发展的个体林农等。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支持重点
大武口区2026年重点对林下种养基地建设进行支持。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快发展林苗、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基地。根据林地空间生态承载力,支持发展林禽养殖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产权明晰,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项目实施地符合林地利用相关规定,不得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国家一级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I级的林地、划定的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饮用水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等禁止利用的林地内开展项目。优先利用商品林地,在限制利用的林地内开展项目需符合相关生态保护要求。
(三)项目具有可行性和示范带动作用,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四、申报材料
(一)林下经济产业补助项目申报表。(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实施地点、建设内容与规模、技术措施、实施进度安排、投资预算与资金来源、效益分析等。
(三)申报主体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林权证或林地承包合同等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前期工作证明、产品认证证书、品牌认定文件等。
五、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大武口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大武口区审核。大武口区林业和草原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整理汇总,研究确定拟补助项目,并将拟补助项目名录及相关信息及时在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相关乡镇、街道办、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三)石嘴山市审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大武口区林业和草原局将拟补助项目的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和资金补助计划统计汇总后报石嘴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审定。
(四)自治区级备案。经石嘴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审定后,确定最终补助项目名单,由大武口区林业和草原局与项目申报主体签订项目合同书,并上报宁夏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备案。
六、补助标准与印证资料
自治区财政林下经济产业补助资金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对已实施完成的林下经济项目给予财政扶持资金补助。
(一)补助标准。按照《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 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执行,具体如下:
1.林下种植。利用林地,集中连片建设50亩以上的中药材、食用菌、花卉、苗木、瓜菜等林下种植基地,每亩一次性补助100元,最高补助10万元。
2.林下养殖。林下养殖鸡、鸭、鹅、兔等禽类年出栏500只以上的,每只一次性补助3元,最高补助30万元。
(二)印证资料。实施主体申请项目验收时,应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认真全面总结,同时提供合法合规并能真实有效证明项目建设内容、规模、产值、投资额度等印证资料。
印证资料可以参考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购销合同、发票、转账记录、财务报表、生产记录、进出库记录、用工情况、已发布标准文件、认定文件、相关评估报告,以及《商标注册证》《免疫档案》《养殖档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同时,可以依据林下养殖利用林地面积,养殖设施、设备的承载能力和数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判定养殖规模。具体内容由大武口区林业和草原局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七、其他事项
1.各申报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
2.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得破坏林地和林木资源。
3.大武口区林业和草原局、大武口区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4.联系人:大武口区林业和草原局柴康慧,联系电话:0952-2010192,18395209202;电子邮箱:dwkljzx@163.com 。
附件:大武口区2026年自治区财政林下经济产业补助项目申报表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武口区2026年自治区财政林下经济产业补助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 | ||
2.项目实施地点: | ||
3.申报经营主体名称: | ||
4.经营主体法人: 联系电话: | ||
5.经营林地面积 万亩 | ||
6.林下经济经营利用面积 万亩 | ||
7.主要林下经济产品: | ||
8.林下经济产品品牌名称: | ||
9.2024年林下经济产值 万元 | ||
10.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国家 £自治区 £地市 £县(区) | ||
二、申请补助规模及资金 | ||
11.林下种植品种及补助面积:1. 万亩;2. 万亩;3. 万亩, 补助金额 万元 | ||
12.林下养殖禽类品种及补助数量:1. 万只;2. 万只; 补助金额 万元 | ||
13.林下养蜂补助数量 万箱,补助金额 万元 | ||
14.林下原材料加工补助数量 万吨,补助金额 万元 | ||
15.加工林下食品补助产值 万元,补助金额 万元 | ||
16.森林景观利用补助投资 万元,补助金额 万元 | ||
17.以奖代补 | ① 补助金额 万元 ② 补助金额 万元 ③ 补助金额 万元 | |
18.补助金额合计 万元 | ||
三、审核审定 | ||
大武口区林业 和草原主管 部门意见 | ||
负责人: | (盖 章) | |
年 月 日 | ||
石嘴山市林业 和草原主管 部门意见 | ||
负责人: | (盖 章) |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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