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关于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求,大武口区民政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大武口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石大党法治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部门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平稳向好发展;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局领导班子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今年以来,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及党支部为抓手,加大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先后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知晓率与参与度。切实提升全局干部法治意识;组织制定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了详细、具体安排;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印发宣传手册、入户宣传等形式宣传《低保条例》等政策法规,引导村民知晓规定、明白范围、清楚标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如“以案释法”、“科普宣传”等板块,多措并举开展民政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情况。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开展工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成立小组、制定方案。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大武口区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实施方案》,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教育、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文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8个部门以及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大武口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推动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扎实有序开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情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规定,按照《石嘴山市开展精简办事材料清理规范证明事项便民利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0〕6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精简办事材料、清理规范证明材料工作对“放管服”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凡是列入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材料清单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不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按照《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调整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宁司通〔2019〕57号)文件要求,民政部门保留居住证明、收养证明等4项证明事项,取消孤儿和监护人证明、养老医保证明、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居住情况证明等4项证明事项,切实优化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营商环境,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五是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根据自治区、市、区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要求,制定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梳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对照任务清单,着力开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加大救助力度,做好对困难群众的兜底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应尽。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大武口区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方案》,重点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查损补失”,对民政兜底保障政策实施情况“查漏补缺”,对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情况“查短补齐”,对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相弱补强”,将辖区农村低保户、劳务移民中的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及边缘户等困难群众纳入兜底脱贫保障范围。
六是推进社区治理信息化。结合建设“互联网+网格”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整合民政、人社、住房、城管、卫健等基础信息,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信息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研发应用集指挥调度、信息收集、队伍管理、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平台指挥中心,实现社会治理问题精准研判、精准分流、精准解决。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信息平台有效发挥了疫情防控“神经中枢”作用,为判别疫情形势、部署防控措施提供了科技支撑和决策参考,实现了情况全清楚、信息全掌握、管理全方位,确保了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开展。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持续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为居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服务,区委组织部、区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大武口区“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七是完善制度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宁民发〔2019〕50号)文件要求,制定大武口区医养服务中心运营实施方案,委托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石炭井医院运营,引入当地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医养结合水平。中心设有床位120张,其中护理床位35张,截至目前已经先后入住老人112人次,收住集中供养老年人25人。2017年,大武口区医养服务中心被民政部和发展改革委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之一;2019年,大武口区医养服务中心被卫生健康委评为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之一。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3年护理型床位补贴扶持政策,有效缓解企业成立初期运行压力。
二存在问题
(一)辖区部分养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员工文化知识水平不高,对企业管理及养老服务工作存在误区,执法人员前往企业开展执法工作存在一定的阻力。目前民政局缺少法律方面专业人才且擅长社会组织、养老服务、行政区划等专业人员不足,在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时内部法制审核小组不够专业,需依靠外聘律师,法制审核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二)推进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特别是民政工作对法律专业要求更高,但受限于法律专业人才匮乏等原因,我局法治力量较为薄弱,对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执法设备不够齐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依法决策。坚持把“合法”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专家论证、公众参与、法律顾问、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正确决策。
(二)强化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秉承按照“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改革方向,把财政权、人事权等核心公权力纳入法律制度框架。健全权力运行的制度和监督体系,促进权力的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简化审批环节,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坚持依法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到服装、标识、流程、执法文件“四个统一”,不断提升规范执法、高效执法能力。同时,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问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乱作为、不作为、懒政怠政行为,严厉惩处失职渎职行为等。
(四)依法开展整治。持续开展民政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得名规范整治,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为契机,健全完善地名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和制度规范,按照尊重历史渊源、区位特征、通俗易记、方便使用的原则对无名路进行命名,提升标准地名标志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制作安装二维码标准地名标志;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加大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摸排力度,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努力推动殡葬工作标本兼治。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加大非法社会组织打击力度,探索建立非法社会组织“黑名单”,确保社会组织健康、积极、向上发展。
大武口区民政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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