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更好地基础的关键之年。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石大党法治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和安排,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领导为成员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依法治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切实履行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好法治建设工作。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我局年度工作总体规划,与局每年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学习计划和年终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全局上下法治思维和文明执法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实行依法决策机制。我局实行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就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检查等管理事项、经费使用、干部选拔任用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对一些特别重大事项,实行了实施前由卫生监督办、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四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我局始终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局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五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在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格式的基础上,主动实行政务公开。我局的政务动态、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干部选拔、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重大建设事项、政策法规等信息,经保密审查后,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微信及微博等,向社会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并对外公布了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反映意见建议,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政治引领,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考验。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扎扎实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向前推进。
(三)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管理,提升执法能力。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树立规范执法行为意识为理念,定期组织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牢固树立职权法定、程序正当、责权统一的执法理念。执法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执行行政执法评查工作机制,加大执法评议考评力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点评、分析,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力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起,结案3起,办理案件行政执法过程严格执行执法过程证据采集、笔录采集,并通过执法过程拍照、录像记录执法过程证据收集、文字记录等,行政执法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听取陈述申辩、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等程序,认真落实执法整个过程全程记录,并及时进行立卷、归档,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执法文书进行细化、统一格式标准,规范各类行政执法案卷的形式、内容和制作方法,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体现到每份执法文书中,做到执法记录完整、规范、精准、有效,规范执法案卷管理,提高执法记录水平。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打造良好卫生环境。我区共有医疗机构139家,疫情期间开展传染病防控等卫生监督专项整治10余次,检查辖区基层医疗机构130多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50余份。结合疫情防控和创城创卫复审工作,联合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等多个部门对辖区的个体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场所、按摩理疗、美容会所、各大药店等进行了清理清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0人次,监督检查各类保健按摩机构20余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0余份,立案查处1起。
二、依法防控,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疫情防控组织领导。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区及时落实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任组长、指挥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救治组等14个专责工作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8次、指挥部会议26次、专题会议4次、办公室会议3次,统筹调度,协同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政策条例宣传学习。新冠疫情发生后,我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在“幸福大武口”、“健康大武口”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大武口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制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手册》1万余份。区卫健局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干部例会等形式,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全员对《条例》出台背景、意义、内容进行了全面学习。同时,将《条例》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知识作为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形式的培训班,加强对《条例》的培训学习。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卫生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认识和了解,为顺利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精准施策抓好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总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疫情发生后,及时落实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迅速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坚持实施“防、控、治”相结合的策略,积极有效应对疫情。一是制定了《大武口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大武口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大武口区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防控措施、物资保障、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了卫生健康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有效控制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在我区传播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印发了《关于组建大武口区卫生应急传染病防控及医学紧急救援队伍的通知》,建立了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院及各医疗机构的协同机制,及时密切关注我区传染病舆情监测,分别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测、预警及协同处置,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锻造了一支“召之即来、战之能胜”的应急队伍,为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保障。三是严格落实疫情“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每日按时上报疫情防控情况及各类报表,及时收集、分析疫情情况,确保信息通畅,未发现瞒报、缓报、漏报现象。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卫生健康系统全员无节假日上班、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定期召开疫情防控指挥部和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信息沟通及时、形势研判及时、问题处置及时。四是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常规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压实发热门诊的“前哨”责任和首诊负责制,严格要求各医疗机构设置预检分诊台,对进门的人员进行询问病史、体温监测,做好登记记录等,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四)加强各行业卫生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严格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对重点场所严格管控。各部门、各街道(镇)主要负责人实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市场监督、公安、农水、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行业监管,检查各类市场1475家次,商场、超市3572家次,药店3016家次。
三、存在问题
一是我区无卫生监督单位,相关职责由市卫生监督所履行,在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存在体制机制不顺畅等问题。
二是法治宣传手段还需进一步丰富。宣传工作是一个常做常新的工作,需要紧跟时代潮流,综合利用各种手段。目前我们宣传的传统手段运用较多,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宣传手段的创新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做好法治教育(普法)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二)坚持疫情防控和卫生监督执法两手抓、两促进。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与卫生监督执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强化学校、医院、企业园区、重点场所,重点机构的监督检查和督导,推进依法防疫和执法监督相互促进,一体推进。
(三)重点宣传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新法新规。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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