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 > 法治工作

  • 640202054/2022-00003
  • 大武口区石炭井街道
  • 大武口区石炭井街道
  • 有效
  • 2022年01月25日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来源:大武口区石炭井街道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全面履行自然资源领域管理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实际,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干部职工学习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学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法治学习,2021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学习会议6次,及时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加强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突出学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重点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对权责清单事项动态管理。依法履行政府效能职责,编制了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条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事项,在大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管理。

(2)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党政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我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科学化水平。

(3)全面落实优化营商投资环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贯穿于我局日常业务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在林地、绿地审批,林木采伐办理和种苗检疫执法过程中全方位服务企业,提前列出办理事项所需材料清单,实行一次性告知。

2、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对行政执法主体、权限、程序、依据、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地在大武口区人民政府网、宁夏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开,并进行动态管理。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对职责范围、工作流程、执法过程及监督途径、举报电话等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在执法过程中,通过完成执法案卷制作,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程记录,对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先上报局法制机构对其进行审核,作出书面处理意见,未经法制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不作出许可、处罚决定。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和监督管理。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对相关制度进行了规范并进一步细化,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及时在“双公示报送系统”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上公开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过程及结果,主动接受市民的监督和举报,并认真做好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切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进一步加大联合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犯罪的执法工作合力。

(三)加强履职尽责,夯实建设基础  

1.产地检疫工作。对石嘴山市生态保护林场、宁夏吉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苗圃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共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20份,检疫苗木7496.74亩,主要包括国槐、垂柳、香花槐、云杉、金叶榆等,产地检疫率100%,截至目前未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

2.外调苗木及其产品复检工作。2021年大武口区认真开展外面苗木及其产品复检工作,对贺兰山东麓生态修复工程、联通公司、供电局等调入我区的苗木、光缆盘、木材等进行复检,复检工作中严格执行“三证一签”制度,做到一车一检,截至目前共复检各类苗木143.6万株,电(光)缆盘213盘,木质包装箱751箱,木材126方,油木杆50根。

3.检疫证签发。签发植物检疫证96份,其中:省内植物检疫证83份,省外检疫证13份,调运检疫苗木13.11万株。

4.开展松材线虫病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对供电局、寿材经销部、木材市场等27家涉木企业及个人进行检查,未发现松材线虫病。二是联合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等部门对1家涉木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5.扎实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2021年以来,开展了“清风行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贺兰山绿盾行动”,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势头,共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集中行动4次,独立检查执法 14次,共出动执法人员97人次,执法车辆30台次,检查农贸市场、早市、花鸟虫鱼市场、野生动物驯养场所、餐饮店(农家乐)、贺兰山、星海湖自然保护地和周边林区等18处,收缴刺猬2只;查获野生蝎子3.6公斤,查扣蝎子灯、镊子等猎捕工具40件;查处违法购买野生动物案件3起,没收2只陆龟,给予行政处罚12775元。查处市辖区内临时性野生动物非法展演活动1起。

6、做好执法巡查工作。大力开展国土动态执法巡查行动,切实保护自然资源,我局执法人员积极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巡查频次,采取不定时、错时、利用夜间、节假日不间断的巡查方式,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违法占用土地等行为,结合卫片执法、动态监管系统及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2021年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2宗,罚没款共计28.29万元。  

四、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全面履行好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强化法治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不断深化法治建设。抓好常态化学法用法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提升法治思维,扎实推动法治建设。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学习活动,做好“八五”普法开篇布局和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继续完善决策制度。全面提升执行《条例》的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程,在规则程序上强化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执法工作。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