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 > 法治工作

  • 640202089/2021-00009
  •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有效
  • 2021年08月30日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来源: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石大党办发〔20179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属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保障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法治专干。

2、局党委每年听取一次以上普法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3、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4、保障普法经费、法治宣传经费。

(二)基础工作

1、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普法活动,明确本单位年内应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于当年4月份报局办公室。

2、普法工作资料整理规范,有开展活动的方案、总结、信息和图片资料,并及时将普法工作计划、总结、信息、宣传活动材料报局办公室

3、定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4、按时完成区法制办、局办公室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任务。

(三)学法用法考法

1、落实局党委年度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班子成员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2、落实法治教育培训制度,积极参加局党委每年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

3、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4、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成效明显,遵守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要听证,无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案件,干部职工无违法事件发生。

(四)法治宣传

1、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如“3·15”消费者权益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活动时间节点开展面向广大市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图片、总结。对未能及时开展或开展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2、健全落实普法制度,创新宣传载体,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法治实践

1、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名法律顾问,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

2、健全面向社会的普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六)普法责任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当季度干事档案不得评为好或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1、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犯罪案件;

2、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

3、发生因工作失误,徇私枉法导致的非正常越级上访案件;

4、学法考试缺考或不合格者,当年度国家工作人员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三、考评方式

考评方式: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和日常考核结合的方式。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考评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