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和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相关要求、“法律八进”建设标准等,明确的普法工作标准和要求,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卫生健康局各相关业务办及工作人员
二、考评内容
(一)组织保障
1.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组建法治建设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法治专干。
2.每年听取一次以上普法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3.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4.保障普法经费、法治宣传经费。
(二)基础工作
1.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普法活动,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年内应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于当年4月30日前报送区法制办备案。
2.普法工作资料整理规范,有开展活动的方案、总结等资料,及时报送普法工作计划总结、宣传活动材料。
3.定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执法人员。
4.按时完成区法制办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任务。
(三)学法用法考法
1.落实局党组年度学法制度,每年度不少于4次。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班子成员年度集体学法2次以上。
3.落实法治教育培训制度,积极参加本系统(行业)每年度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
4.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5.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成效明显,遵守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要听证,无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案件,干部职工无违法事件发生。
(四)法治宣传
1.每年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帮扶社区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并按时报送活动信息和图片。
2.健全落实公益普法制度,创新宣传载体,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法治实践
1.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名法律顾问,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
2.健全面向社会的普法制度,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3.依据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详细制定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清单并予以公布。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全面推进执法、司法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
(六)普法责任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或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1.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犯罪案件;
2.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
3.发生因工作失误、徇私枉法导致的非正常越级上访案件;
4.学法考试缺考或不合格者,当年度国家工作人员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三、考评方式和程序
(一)考评方式:采取听取汇报、平时表现、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评等级:考评等级按先进、合格、不合格分类。
(三)考评结果的运用。考评结果作为本局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本考核办法自2021年8月25起施行。
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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