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注销益诊康诊所 《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益诊康诊所位于大武口区隆湖区场部村潮湖路约300米处01号,经营者自愿终止执业活动。根据国务院《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依法对益诊康诊所《诊所备案凭证》予以注销。
自注销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诊所备案凭证》单位信息
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注销《诊所备案凭证》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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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地址 | 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 | 备注 |
益诊康诊所 | 大武口区隆湖区场部村潮湖路约300米处01号 | PDY01561764020217D2192 | 主要负责人:张静月 | 不经营自愿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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