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大武口区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任务分工》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工作机制,提升队伍素质,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方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决策,完善行政监督,现就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使用林地、草地、湿地、土地联审联查机制,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把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工作紧密结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末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0次。充分利用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认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运用到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35次,开展会前学法18次,会前学规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场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32次;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开展集中学习40次。
(二)坚持法治思维,规范制约权力运行。一是规范决策流程,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局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重大决策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党组会集体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35次。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前置把关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咨询论证、审核把关、行政征收、矛盾化解等重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法律顾问交流探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截至目前,法律顾问代理案件36件,合法性审查21件,其他法律服务事项12次。三是做好应诉应议工作。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已收到裁判结果4件,胜诉3件,败诉1件。加强败诉案件分析整改,深入剖析败诉败议原因,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4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区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规定,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及时公布清理情况。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在大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幸福大武口”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六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高效办复区两会建议提案。2025年共主办区人大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会议提案5件,代表委员反馈满意度100%。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正确履行职能。一是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力度,重点对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及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2025年核查图斑230个,确认违法3个,其中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2个;日常巡查发现矿产资源盗采案件3起,结案2起,正在办理1起,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移交矿产资源盗采案件2起,结案1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起。违法占地案件立案查处5起,结案4起,正在办理1起。二是强化检疫执法,坚决打击违反森林植物检疫的违规调运行为。复检外地调运至大武口区的法桐、刺槐、金叶榆、柽柳等各类苗木161.88万株、小胡杨及新疆杨穗条2.77万根、光(电)缆盘394盘、油木杆300根。经复检,查处无证调运及不合格苗木6批次,退回处理2807株、除害处理38株。三是强化林政执法,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自治区环保督察组下发的3个森林督察图斑进行全面核实,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查处林草行政案件共4起,结案3起,与公安部门建立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机制,向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移交毁林刑事案件线索1件,并配合其进行案件调查,形成执法合力。开展打击非法捕捉野生蝎子联合执法6次,批评教育非法捕捉野生蝎子人员10人,收缴镊子、蝎子灯等猎捕工具24件,检查过往车辆50余辆。四是强化种苗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对石嘴山市苗圣景苗木花卉产销专业合作社、石嘴山市生态保护林场等5家苗圃进行产地检疫,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7份、植物检疫证66份。五是规范涉企领域执法检查。实行精准有效监管,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行政执法部门内专项检查1次,部门内综合检查2次,跨部门联合检查2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3个。通过互联网+监管检查移动端,检查6次,检查对象6家,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禁牧联合执法14次,避免多头检查,形成执法威慑。
(四)强化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思想基础。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采取定点宣传、派出宣传车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全区街道、镇、林区、村、社区进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在技术下乡、林木病虫害防治、林政服务等工作中,同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五进”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到各个层面、各类人群;二是开展宣传活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植物检疫日、爱鸟周、“6.25”全国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放宣传彩页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40余条;森林防火戒严期,在全区范围内宣传《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开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短信平台,共发送宣传短信10万余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5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进展良好,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复议、诉讼不利情况仍有发生。其中既有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所致,也反映出部分工作人员对相关法规政策理解掌握不到位,运用不精准,执法程序不规范,部分内部管理程序仍需进一步优化完善。
(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更新较快,对一线执法人员提出更高、更严要求,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尚有不足,法治思维与实践融合有待深化。
(三)执法监管效能面临挑战。专业执法能力培训频次不足,随着违法行为的多样化,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要求越来越高,现有执法人员均为专业技术人员,非法律专业人员,无法适应多样化需求,应对自然资源复杂案件能力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体队伍力量薄弱,执法队伍编制和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现有执法人员均身兼多职,一线执法人员兼具自然资源服务与执法履职双重任务,无法高质量完成执法工作。
三、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持续推进学法用法相融合。持续深化法治思想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部署,及时更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强化落实学法普法责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全力推进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执法平台应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年度行政检查等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提升疑难执法事项的执法水平。
(三)持续加强涉诉涉议源头治理。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入梳理分析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找准关键症结,规范行政行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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