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内容清单 | 措施清单 | 标准清单 | 责任清单 |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对象 | ||||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计划,通过会议、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2.深化“十二个坚持”核心要义解读传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 1.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每年至少安排1次学习。 2.运用“学习强国”、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 3. 在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工作报告中体现学法用法守法情况。 4.引导干部全面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指导实践的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 办公室,法治办公室 | 全体干部职工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相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 | 1.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2. 按照区司法局统一安排,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3. 结合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宣传。 4.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 1. 在“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保密宣传月、民族团结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 2.每年开展一次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100%。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加强日常管理,带头规范升挂国旗、奏唱国歌和悬挂国徽等行为。 | 办公室,法治办公室 | 全体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
3 |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 1. 把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作为重点。 2. 加强廉洁机关建设,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将“以案四说”为抓手,加强廉政警示教育。 3.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 1.局党组全年开展党内法规学习不少于4次,支部“三会一课”不少于4次。 2.党支部书记讲党课至少1次。 3.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 4.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干部参加庭审旁听。 | 办公室,局党支部 | 全体干部职工 |
4 |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 1.将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2.积极参加区司法局举办的相关培训班。 | 1.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 2.按时参加区司法局举办的相关培训班。 3.严格对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结合法治建设督察开展检查指导。 | 办公室,法治办公室 | 全体干部职工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宁夏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 | 1.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学习和运用。 | 1.将学法、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实际同部署、同落实。 2.局党组理论学习增设会前学法环节,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 3.督促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学习,全年学习时长不少于60学时。 | 办公室,法治办公室 | 全体干部职工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1.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学习和运用。 | 1.将学法、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实际同部署、同落实。 2.局党组理论学习增设会前学法环节,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 办公室,法治办公室 | 全体干部职工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 《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 《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关于建立健全统计造假责任制制度的实施方案》 《关于纠治统计造假的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统计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2024版)》等 | 1.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内容。 2.结合年报培训、各类统计业务培训、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践行“谁执法、谁普法”,在执法过程中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对不熟悉不了解统计法的调查对象,进行“送法上门”宣讲。 4.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统计法治宣传。 5.编印统计法治知识手册或宣传折页,扩大宣传知晓范围。 | 1.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集中学习1次。 2.将统计法等列入培训会必修课,会前讲法,同时结合农普培训对调查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结合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开展“送法人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抓住“关键少数”。 4.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统计法治宣传。 5.编印统计法治知识手册或宣传折页,对统计法等相关内容进行讲解。 | 法治办公室 | 1.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以及与统计工作有关的人员 1. 统计系统全体干部 3.各类统计调查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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