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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石炭井街道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时间:2026年02月02日 来源:大武口区石炭井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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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石炭井街道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宁政办规发〔20195号)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立足街道无独立执法权的实际,以规范涉企执法、深化“综合查一次”、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为核心,扎实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工作,切实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辖区内现有市场主体及全年重点监管对象包括:金麒泰煤矿、石炭井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用户20户、原采矿遗迹盗采点3处(原三矿、原四矿、八号泉)、环保问题易发点5处(原一中、清水沟平台、302省道三矿沿线、气象站对面、中南海以北区域)、野生动物盗猎等。2025年,街道始终坚持“配合执法、协同监管、服务优先”原则,未单独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累计配合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住建交通局、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类行政检查1次、开展固体废弃物规范处置专项检查2次、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合执法3次、移交倾倒固体废物等违法线索9条。检查覆盖全部正常运营企业及重点在建项目,实现监管无死角、检查无盲区,全年未发生执法投诉及执法不当引发的纠纷。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涉企执法,筑牢合规底线。一是严格落实主体合规要求。始终坚守“无执法权不擅自执法”底线,所有涉企检查均以配合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法定执法主体为主,严禁街道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单独实施检查,杜绝无资格执法、变相检查等问题 。二是规范检查程序执行。配合执法部门严格落实“凡检查必审批、凡检查必通知”要求,及时督促执法部门向企业反馈结果,确保程序闭环。三是严控检查频次与范围。按照“能联合不单独、能合并不重复”原则,协助执法部门统筹检查计划,避免对同一企业多头检查、高频检查。针对辖区加油站这一重点企业,全年仅配合开展1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未额外增加企业迎检负担,切实落实涉企检查频次上限要求。

  (二)深化“综合查一次”,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建立联合执法协同机制。主动对接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梳理辖区企业监管重点,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置等多领域检查事项整合纳入联合检查计划,实现“一次进门、多项检查、综合诊断”。针对在建项目,同步配合开展施工安全、扬尘治理、垃圾处置等联合检查,避免多次上门、重复扰动。二是优化检查实施流程。检查前,街道提前与企业、执法部门沟通对接,明确检查时间、内容及需准备的材料,提高检查效率;检查中,协助执法部门做好现场协调、政策解读等工作,降低企业沟通成本;检查后,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跟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查有结果、改有成效”。2025年开展的4次联合检查均实现“一次检查、全面覆盖”。

(三)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结合联合检查契机,向企业宣传包容审慎监管相关政策及自治区轻微违法免罚清单,重点解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柔性执法措施,引导企业主动合规经营。针对加油站及在建项目企业,开展合规指导2次,帮助企业排查潜在风险,避免因政策不熟悉引发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坚持教育与监管并重。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违规问题,协助执法部门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柔性方式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不简单追求处罚问责。全年未出现对企业乱查封、乱扣押或动辄责令停产停业等情况,既守住了安全底线,又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三是畅通企业沟通渠道。建立街道、企业、执法部门三方沟通机制,及时反馈企业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以此提升企业与街道的配合度,尤其保障汛期“关停撤”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执法政策、业务流程掌握不扎实、熟悉度不足,专业素养与工作需求存在差距;联合检查中主动对接协调、精准政策解读、高效处置问题的能力欠缺,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包容审慎监管精准度不足。对企业轻微违法情形的界定标准理解不透彻、把握不准确,柔性执法的尺度拿捏不到位;协助执法部门开展柔性监管、容错纠错的举措针对性不强、落地效果不佳,未能充分兼顾监管效能与企业发展诉求。

(三)问题跟踪整改督查力度不够。对排查发现、上级交办、群众反馈的各类问题,后续跟踪督办机制不健全,闭环管理落实不到位;整改过程缺乏常态化督查跟进,整改成效核验标准不清晰,存在“重发现、轻整改,重交办、轻回头看”现象,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易反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持续组织学习涉企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文件及业务知识,邀请执法部门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街道工作人员配合执法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确保各项规范要求落实到位。

(二)深化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细化“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优化联合检查流程,推动监管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三)提升包容审慎监管质效。深入学习自治区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协助执法部门精准区分不同违法情形,灵活运用柔性执法方式,同时加强整改跟踪,确保“免罚不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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