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大武口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失效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群众:
《大武口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期限已满,结合我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大武口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失效,不再执行。
办法失效不代表放宽野外用火监管,我局对森林草原防火区内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仍将依法严厉查处,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积极举报野外用火违法行为,共同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防线。
特此公告。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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