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面引导措施清单
1.对治理农村高额彩礼和宣传引导适婚青年弘扬婚俗新风工作落实有力、成效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优先评星晋级。
2.优先推荐评为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
3.为“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颁发“零彩礼”“低彩礼”证书,为享受政策提供支撑。
4.对“零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直系家庭成员,在社区工作者招录中,适当放宽条件。
5.对落实“零彩礼”“低彩礼”的家庭,所在村(社区)有条件的可为其婚礼宴席免费提供场所。
6.对“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公益性岗位。
7.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石嘴山市“351人才”、石嘴山市高层次人才、“塞上技能大师”、自治区技术能手等人才项目。
8.依托5.20、七夕等特殊纪念日开展集体颁证活动。
9.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新人开展婚姻劝导、婚前辅导、情感沟通、心理疏导等服务。
10.在开展新型经营主体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申报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相关奖补政策。
11.培育创造就业岗位。鼓励和支持财政在建和已建完毕的各类产业园区、帮扶车间等提供的就业岗位,优先录用“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就业。鼓励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工程、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符合条件有劳动能力的“零彩礼”“低彩礼”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就业,促进“零彩礼”“低彩礼”家庭就地就近务工增收。
12.提高就业能力。鼓励和支持符合“零彩礼”“低彩礼”政策的新婚夫妇和女方父母参与提高就业能力。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各类培训中,优先选择符合“零彩礼”“低彩礼”规定的新婚夫妇和女方父母参与。
13.在“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培养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零彩礼”“低彩礼”婚俗新风的青年。
二、负面约束措施清单
1.对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高额彩礼问题频发的村党组织降低星级。
2.对群众反映涉及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庆等事宜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对未进行报备,发生高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行为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等处理。
3.“高彩礼”新婚女性,不得作为相关评选项目候选人。
4.对婚后出现涉及彩礼矛盾纠纷的,备案金额作为纠纷调处的重要参考。
5.对出现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情况的党员干部在年度评议、年终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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