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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星海镇原隆湖二站小学和原隆湖五站小学招商公告
时间:2026-02-11 来源: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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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优质存量资产,推动地方资源合理利用,经研究决定,星海镇人民政府现就大武口区原隆湖二站小学和原隆湖五站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诚邀具备相关资质与运营能力的企业、机构携手合作,共谋绿色发展新篇章

一、招租资产及规模

1.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原隆湖二站小学(含幼儿园):

位于大武口区星海镇枣香村隆马公路北侧,二农场渠以东、十四斗渠以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92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469平方米含多功能大厅、教室、塑胶运动场篮球场食堂、锅炉房等资产;校舍建筑结构完好,室内外环境整洁,网络线路、监控设施完好

2.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原隆湖五站小学(含幼儿园):

位于大武口区星海镇隆惠村水城路以南、隆湖大道以东。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060.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789平方米含多功能大厅、教室、塑胶运动场篮球场食堂、锅炉房等资产;校舍建筑结构完好,室内外环境整洁,网络线路、监控设施完好

二、招商方向和合作模式

1.招商方向依托项目资源,适合开展农副产品分拣、储存、综合办公、教育培训、养老服务及相关配套产业等用途

1)教育与培训方向:利用现有校舍的核心优势,延续其教育功能或进行拓展,发展教育实践基地等。

2)产业与办公方向:利用校舍空间开阔、布局规整的特点,发展轻型产业。

3)商业与服务方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养老服务中心或康养中心,服务周边特定人群。

2.合作模式整体出租,包括学校现有的教学楼、综合楼、操场等资产。

招商意向说明

1.合作期限:合作5年(具体可协商),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2.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标准面议,支付方式可协商。

3.其他条件:承租方需遵守资产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动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改造需提前提交方案并经出租方审核同意。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合作流程

有意向者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方,提交初步合作意向及资质材料。我方将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核,后续安排实地考察及细节洽谈。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报名及接洽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2.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简介、相关项目业绩证明(合同、验收报告等);

3)合作意向方案(包括运营思路、技术方案、投资计划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接洽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办公楼322

联系电话:13639566429

联系人:  

、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为招商信息发布,具体合作细节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合作资格;

3.星海镇人民政府对本招商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

20262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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