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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2021年7月1日印发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星海镇养老护理院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大政办发〔2021〕29号)予以废止。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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