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武口区委
(2014年7月)
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区委常委班子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查摆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共查找梳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14条。为转化好、运用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狠抓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力争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凝聚合力、助推发展、取信于民。
二、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针对“班子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还不到位,决策前酝酿不够充分,专家论证不到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保障机制不够完善;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坚持得不够好;对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够,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缺乏;贯彻落实“三严三实”方面不严格、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不到位,力度不大”等问题的整改措施:
1、加强区委班子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决策、议事恳谈、走访联系和重大事项票决制度,对“三重一大”等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以区委常委会、全委会形式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听取意见,书记末位表态。制定区委权力公开运行工作规程,修订完善区委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
责任领导:洪 涛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星海镇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2、严肃党内生活。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经验、做法,完善民主生活会相关保障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加大班子成员谈心交流力度,及时指出问题不足,敢于较真碰硬,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活氛围;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建立反“四风”长效机制,加强党性修养。
责任领导:王 远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星海镇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3、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加大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宣传教育力度,强化责任落实。
责任领导:全明亮
牵头单位:区纪委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星海镇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转变作风方面。针对“对违反八项规定、作风转变不明显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督查惩处还不够严、不够及时”等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严格的作风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八项规定、作风转变不明显的部门和责任人及时督查问责。
责任领导:全明亮
牵头单位:区纪委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星海镇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三)针对“文山会海”问题治理不彻底。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有时开会了就是贯彻了、发文了就是落实了,对文件和会议质量要求不够严,注重实际效果不够;对文件、会议审核把关不严,控制不严;区委班子成员组织召开的座谈会、协调会仍有增无减,使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忙于参会,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抓落实,使一些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整改措施: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市若干规定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和调研活动的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从改进会议制度入手,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和时间,能用电话、文件等形式部署的不再开会,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准召开。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由办公室统筹安排,未安排的一律不参加、不出席。推行“无会月”制度,切实改进文风会风。
责任领导:苏焕喜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
(四)调查研究浮于面上成效不明显。下基层调研缺乏针对性,重形式、轻效果,听汇报的多,在联系服务基层群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方面做得不够。对项目建设、转型发展方面问题研究多,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少,与基层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由于理论掌握不够全面系统,致使调研过程中对实情把握不准、不透、不全;“两个中心”有些业务让群众多跑路,与群众期望存在差距等问题整改措施:
1、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和调研活动的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就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确定若干重点课题,由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组织调研;创新调研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班子成员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加大蹲点入户(企)调研及暗访性调研力度,提高调研实效。
责任领导:苏焕喜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2、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两个中心”运行,改进服务机制,规范部门行政审批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部门与“两个中心”间权责关系,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两个中心”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 雍 丽
牵头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星海镇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
(五)目标管理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考核检查、达标验收的指标设置不科学,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对招商引资年终考核切蛋糕、分摊项目及虚报数字等没有令行禁止、严格要求等问题整改措施:
1、进一步修改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合理设置考核权重,提高平时考核占比,加大服务对象评价权重,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科学性。
责任领导:苏焕喜
牵头单位:区目标考核办
责任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
2、严格落实《招商引资考核暨认定奖励办法》,改进认定办法,严格监督管理,彻底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责任领导:苏焕喜
牵头单位:区目标考核办
责任单位:区经济技术合作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
(六)改革发展面临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研究不深入。对目前经济发展现状、调整结构、发展接续产业方面研究不深,在如何应对经济下行和财政税收严重短收的不利局面、如何克服当前困难方面办法不多不活、思路不宽、措施不够有力。抓转型、调结构、保增长的办法不多,经济发展缺少大企业、大项目、高新技术产业支撑,农业和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缓慢,还没有形成彰显地域特色的发展思路等问题整改措施:
1、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摸清区情实际,深入研究产业发展路径,理清发展思路,研究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力促我区农业和文化旅游等产业协同发展。
责任领导:蔡菊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信局、财政局、经济技术合作局、商务局、园林和农牧水务局、文化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
2、狠抓理论学习,及时邀请专家辅导,加大集中座谈讨论力度;结合实际,深入研究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确定若干重点课题,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调研,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
责任领导:刘世恩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七)对千方百计争取到的政策缺乏深度研究,政策支撑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争取利用不够,研究不深入。重争取,轻利用,高新区等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项目建设储备、落实招商引资措施不够,在争取项目、政策、资金上存在“等、靠、要”思想。
整改措施:着力加强对已争取政策、平台的利用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
责任领导:杨超
牵头单位: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改局、工信局、经济技术合作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八)联系、服务群众不够,与群众有距离。研究棚户区改造、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和问题的办法较少,对群众反映的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管网改造等问题解决不力,效果不明显,与群众需求有差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沉下去倾听意见不够,被动解决多、主动化解少,要求部门解决多、直面群众解决少,注重面上的工作多、维护群众利益少等问题的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及机关干部下基层、521联系群众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加大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和执政为民理念,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责任领导:王 远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2、加大宣传动员,广泛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棚改、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领导:杨 超
牵头单位:区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棚改办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星海镇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
(九)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解决机关中存在的“四风”问题问责不严、力度不够。对一些部门执行力不强、不敢担当的行为督促整改不力,对一些干部作风不实、服务不优、效率不高、庸懒散拖、出工不出力的问题处置不力,问责不严。
整改措施:制定出台《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办法》,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跟踪问责,着力解决干部作风问题。
责任领导:王 远 全明亮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星海镇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十)干部评价体系不完善。干部考核指标设置不够规范、考核方法不够灵活。对街道(镇)和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力度不大,党外干部培养不足,人员编制少,年轻干部断档,干部队伍梯次配备跟不上,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等等。
整改措施: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行多层次考核,制定针对性强的考核细则,推行差异化考核;认真落实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及科级后备干部培养等制度,加大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培养力度,大力引进专业技术人员。
责任领导:王 远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十一)抓工作安于现状、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感。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抓得不紧、力度不大、方法不多,对分管部门管理不严,标准要求不高,跟踪问效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大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力度,逐步纠正世界观偏差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包抓、项目督查、通报问责等制度,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责任领导:蔡 菊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星海镇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十二)存在特权思想。班子成员大多存在超标配备、超范围用车及公车私用现象。部分班子成员自我要求不严,将公车当专车,缺乏吃苦精神,对各自分管部门和单位超标准配车、超范围用车抓的不紧,管理、监督不到位、不严格,没有严格通报、问责。对领导干部就餐未作严格要求,管理不规范,标准控制不严格,对两处餐厅未作统一整合。
整改措施: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进行全面规范,建立跟踪督查机制;规范领导干部餐厅,整合现有机关食堂,制定并完善《机关餐厅就餐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管理。
责任领导:全明亮
牵头部门:区纪委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机关后勤中心,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
(十三)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到位,对个别奢侈浪费现象习以为常。对一些奢侈浪费现象监督约束不够,有行为惯性。
整改措施:认真开展“访贫思廉”活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精神;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奢侈浪费行为及时曝光并进行通报批评。
责任领导:全明亮
牵头单位:区纪委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星海镇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十四)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现象。班子成员在公务接待方面,监管不力,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现象。
整改措施:制定并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责任领导:苏焕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经济技术合作局、机关后勤中心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前完善管理办法,长期坚持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区委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在充分发挥区委常委会集体领导作用的基础上,各常委按照职责分工,牵头抓好整改落实任务的分解,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事项的办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明确责任领导、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主动协作配合,形成整改落实工作合力,切实把各项整改落实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加快整改。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对具备条件,可以解决的,抓紧整改落实;对难度较大、不能马上整改落实的,应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解决,要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健全制度,凝聚合力。建立整改落实联动制度,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整改落实事项,要采取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方式,积极加强协调沟通,凝聚整改落实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整改落实任务按要求完成。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相关部门、单位要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指导监督,准确把握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四风”突出问题,要盯紧盯牢,力促整改,
充分发挥好督查作用,强化跟踪问效,以整改落实的成效助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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