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局概述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区文化工作。组织全区性重大节庆文化活动和大型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指导基层(社区、农村)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三)管理全区文学艺术和新闻出版事业。指导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创作与出品,挖掘具有区域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四)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做好文化经营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图书报刊、出版物零售出租、文物复制、拓印和销售、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经营服务场所、打字复印和印刷业及其它印刷品经营许可的审批、发证和年检等工作。
(五)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区文化产业的管理工作,组织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并促进文化市场繁荣。
(六)负责和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组织开展全区性文艺演出、比赛和评奖等活动,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领导和管理区文化馆(图书馆)事业。指导群众文艺、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动文化馆(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归口管理全区对外文化交流与联系工作,拟定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计划和文化交流项目;代表区政府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
(九)负责全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做好辖区境内各类古遗址、古墓葬、地上(地下、水下)埋藏文物的保护及考古发掘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征集和鉴定工作,做好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十)研究拟定全区旅游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方案,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正常运行。
(十一)研究拟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开展本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负责本区旅游市场、旅游的整体促销,指导和协调重要旅游商品的开发。
(十二)培育和完善本区旅游市场,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会同工商、质检、安全、物价部门加强旅游服务和旅游商品的价格管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十三)加强对本地区旅游单位(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的规范指导和行业管理,做好本地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和旅游景区等级的申报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十四)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利用,做好旅游行业的统计工作,及时研究和发布市场信息,做好旅游信息咨询和投资顾问工作,不断的促进旅游业发展。
(十五)拟定本区旅游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积极筹措、协调旅游发展资金。加大旅游景区的规划建设力度,举办或参加各类旅游推介会、博览会等促销活动,协调各旅行社拓展对外旅游业务。
(十六)负责对辖区内所有旅游经营单位的业务活动及其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评比管理,统一负责全区旅游宣传工作,编制印发各类旅游宣传资料。
(十七)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编制情况、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等)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局内设综合办事、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群众文化、旅游管理、旅游营销与宣传推介6个岗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局现有编制15名,实有14人,其中:在职14名,离退休人员2名;财政供养人员5名。
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3674074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264579.44元,增加160.67%。增加主要原因是: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935410.2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242221元;医疗卫生增加18435.48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增加1445元; 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7067.76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3674074元,其中:经费拨款3674074元,纳入预算管理3674074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支出说明:基本支出2304074元,项目支出1370000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局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3674074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264579.44元,增加160.67%。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局财政拨款预算3674074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83645元,占7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947元,占9.12%;医疗卫生支出79719元, 占2.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02465元,占5.51%;住房保障支出173298元,占4.71%。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局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674074元。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文化)(项)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883645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935410.2元,增加204.1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34947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42221元,增加261.22%。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9719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8435.48元,增加30.08%。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2465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445元,增加0.72%。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3298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67067.76元,增加63.13%。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部门“三公”经费安排223714.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1325.73万元;公务接待费132389元。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增加72815.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大型活动增加等。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群众文化:从文化现象层面讲,群众文化是人民群众以自身为活动主体。以文化艺术为主要内容,以满足自身精神文化生活为目的,按照美的规律,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从文化建设层面讲,群众文化是我国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现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包括群众的文化生活形态、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化工作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组织、机构、设施等各种要素的集合体。
文化遗产保护: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等文化保存价值,并经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指定或登录之物品。中文在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 “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无形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定义,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第四部分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项目分类)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6部门收入总表
表7部门支出总表
表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表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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