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关于吊销宁夏嘉瑞兴商贸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石大安监发〔2018〕36号
区安监局关于吊销宁夏嘉瑞兴商贸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宁夏嘉瑞兴商贸有限公司在普通仓库内非法储存大量电石粉末,遇水后电石粉末剧烈燃烧,引发较大的损失和后果。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五款的规定,对宁夏嘉瑞兴商贸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宁石大安经(乙)字[2016]000002)予以吊销。
特此公告!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武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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