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湖一站20蒸吨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整改验收结果公示
针对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中第十三项“燃煤锅炉废气治理设施不完善,截止2015年底,城市建成区仍有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环保设施不完善,污染较为严重”的问题,星海镇政府按照《石嘴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完成了整改。具体措施有:安装了脱硫脱硝、除尘、在线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在线监控联网;对露天煤仓、渣场进行了封闭施工,场区路面进行了硬化处理。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在用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
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19年1月2日17:30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0952-2695800
地址: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
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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