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教体发〔2019〕97号
关于印发《大武口区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局属各事业单位,辖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经2019年8月7日大武口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大武口区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武口区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深化“阳光招生”,促进依法办学,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家、自治区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大武口区实际,制定《大武口区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9〕97号)文件要求,坚持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大武口区教体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含外来随迁子女)、学校规划布局、学位供需状况,制定辖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招生。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
辖区普通中小学招生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政策,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竞赛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
(三)坚持全纳教育原则
坚持“两为主”,落实“两个全部纳入”,所有普通中小学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保障与本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
确保残障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残障少年儿童入学,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随班就读或无法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根据情况安排相关学校送教上门。
落实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精准扶贫,资助到家,抓好控辍保学,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平原则
继续深化“阳光招生”,通过各类媒体信息,及时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招生程序及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握好新生“入籍”关,严禁违规招生。
三、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
(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四章第八条规定:“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三)《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市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8〕79号)规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9〕97号):“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人口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四、招生计划
2019年大武口区小学计划招生76个班3420人,初中计划招生67个班3350人(其中:市直学校500人,区属学校2850人)。
五、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
城市小学招收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大武口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大武口区的外来随迁子女;农村小学招收2013年2月28日前出生的大武口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大武口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二)初中招生
大武口区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大武口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转学就读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大武口区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大武口区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经在大武口辖区中小学就读的,不再办理区内转学手续。
根据学校规模和教师配置,小学按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按每班不超过50人的标准配置班额。已超出班额配置,形成大班额的学校(班级)只能转出学生,不得再接收转入学生。
(四)政策统筹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市(县、区)党委政府引进的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区)有关政策的子女,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由区教体局依据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六、学区划分
按照城市规划的永久性街路、巷道首尾封闭连接,小区整体划界的原则,根据居民入住密度确定学校招生学区。(详见附件1)
七、招生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招生学区对应学校就读。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大武口区,户主为其父母,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所购房已实际入住的(户籍迁入一年以上,房屋购买两年以上);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大武口区,户主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父母一方在此户籍上,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所购房已实际入住的(户籍迁入三年以上,房屋购买两年以上);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大武口区,户主为其父母,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不一致,但在同一个学区内,所购房已实际入住(户籍迁入三年以上,房屋购买两年以上)。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有空余学位时可在招生学区对应的学校就读,如无空余学位由区教体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大武口区,户主为其父母,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不一致,不在同一个学区内,所购房已实际入住(户籍迁入三年以上,房屋购买两年以上);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非大武口区户籍,其父母在大武口区内购房,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的。所购房已实际入住(房屋购买两年以上);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大武口区,户主为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廉)租房证明。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区教体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大武口区,未在户籍登记住址居住,在大武口区租住房屋的。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集体户、挂靠户或为外省(区)市、县户籍,在大武口区租住房屋的。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户籍已迁入大武口区,在大武口区购买房屋,但房屋未经营或转租他人经营和购房未实际入住的。
八、招生流程
(一)小学招生
具有大武口区户籍的儿童,实行以户籍地址、住房地址对应学校学区,相对就近入学。外来随迁子女,以居住证或租房证明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入学。
1.招生宣传。各小学将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时间、招生人数、班数和所需提供的材料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解释。
2.信息摸底。各小学进行学生信息摸底登记,区教体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安排专人逐一核对每个学生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籍基本信息表等相关材料,区教体局安排督导室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信息登记过程。
3.信息公示。摸底登记结束后,各学校将符合条件与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学校门口的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将电子版花名册报送区教体局基础教育室和监察室备案。
4.制作通知。经区教体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审核后,学校按照下发的名单进行入学通知书的制作,将制作好的入学通知书送教体局基础教育室审核。
5.下发通知。通知学生家长到其摸底登记的学校领取子女入学通知书。
6.报名注册。家长按照入学通知书上的时间到指定的学校进行报到。
(二)初中招生
1.信息登记。小学按照区教体局的安排将本校六年级毕业学生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2.信息核实。区教体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安排相关人员对城市区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进行核查、汇总,同时纪检监察人员、学校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3.分配名单。区教体局对已核查无误的学籍信息,根据所属学片进行分类和分配,打印各校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同时纪检监察人员、学校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4.制作通知。各学校按照下发的名单进行入学通知书的制作,将制作好的入学通知书送区教体局基础教育室审核。
5.下发通知。区教体局将各中学送回的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各小学。各小学将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手中。
6.报名注册。学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学校报到。
(三)劝返处理
1.及时联系。小学家长未到其摸底登记的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的,学校要及时联系家长尽快领取通知书,让学生入学。
2.跟踪劝入。中小学超过三天未报到的学生,学校要及时报区教体局备案,并报学生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跟踪,做好劝返工作。
3.调剂入学。市六中、市八中、市九中超过三天未报到的学生,原学校不再接收和办理学籍手续,由区教体局统一进行调配入学。
(四)有关要求
1.学生报到注册后,同城区内不得办理转学手续。
2.所有中小学班额达到限定数的,该班将不得再接收任何形式的转入学生。各学校不得违规接收学生,凡违规接收的学生,区教体局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手续。
3.中小学新生无故不按时报到的,作疑似辍学处理,待恢复入学后补录或更新学籍信息。各学校要做好未报到学生的追辍工作,小学未报到的学生统计为小学辍学,初中未报到的统计为小学和初中的辍学学生。
4.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由区教体局正常调剂的学生。
5.凡提供户籍和房产虚假信息与材料的,经公安、房管部门核查属实者,取消学区(片区)入学资格,由区教体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九、时间安排
(一)小学招生
1.宣传动员(8月13—15日):各小学将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时间、招生人数、班数和所需提供的材料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同时街道办进行宣传招生政策。
2.摸底登记(8月16—18日):各小学进行摸底登记。将摸底登记信息报送区教体局基教室。
3.信息核查(8月19—22日):区公安分局、住建局、教体局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审核。
4.公示名单(8月23日):各小学将经审核后的名单进行公示,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领取入学通知书。
5.信息补登(8月25—26日):未按时登记的学生进行信息补登。
6.阳光分班(8月29日):一年级新生阳光分班(上午城市区、下午隆湖及周边)。
7.学生入校(8月30日):学生入学进班报到。
(二)初中招生
1.信息核查(8月25—27日):区公安分局、住建局、教体局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审核。
2.新生分配(8月28日):新生分配,打印入学名单,发放各中学。
3.制作通知(8月29日):制作入学通知书。
4.发放通知(8月30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5.学生入校(8月31日):学生入学报到,学校分班。
(三)复查注册
9月1日—9月30日区教体局对各招生学校报到的学生进行复核,复核无误的注册学籍。对城区学校违规接收录取名单外的学生行为开展责任倒查。
十、保障措施
(一)为加强2019年大武口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武口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云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何秉海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朱 力 市教体局副调研员、基础教育科科长
成 员:赵 辉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严 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局长
杜万顺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建芳 区民政局局长
顾 铭 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局长
魏本仁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万东旺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吕志武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周颖丽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商惠琴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买进才 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建国 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室主任
张文序 区教育体育局政工人事室主任
黄学琴 区教育体育局规划财务室主任
张建伟 区教育体育局体卫艺室主任
彭发宁 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室干部
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辉任办公室主任。
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辖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督促指导各学校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居住证)信息核验及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维稳工作,协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信息查验及数据统计工作。把好户籍迁移、居住证办理关口,查处以入学为目的办理假户口、篡改户籍年龄、虚报年龄、挂户等违规行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负责协调市住建局对家长提交的期房备案合同、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公(廉)租房信息等进行核验审查。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对家长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信息进行核验审查。
区民政局:负责对辖区各小区、街路名称的核准。
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负责对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子女的资质审核工作。
(二)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服从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的招生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接收学生,不得人为设置门槛,做到学片内符合条件生源应收尽收。
(三)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校要严格遵照执行;如确需调整,须由大武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四)各学校要坚持原则,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任务。
(五)各学校及招生工作人员要保证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妥善解决辖区招生工作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中小学招生过程中的监督作用,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附件:1.大武口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学区范围划分
2.大武口区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
附件1
大武口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学区范围划分
学校学区划分原则:按照城市规划的永久性街路、巷道首尾封闭连接,小区整体划界的原则,确定学校招生学区。
(一)小学招生学区
1.市六小招生学区:帝景家园、民安小区、荣景花园、苹果园小区、翰林庭院、建苑胡同、青松园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具体范围为朝阳西街——贺兰山北路——胜利西街——有余路——冶金路——有才路——裕民北路——建设西街——鸣沙路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不得接收其他学区的学生。
2.市七小(校本部及北校区)招生学区:金峰时代、兴隆园小区、前进小区、都市花园、鑫元小区、政通小区、太西小区、裕苑小区、香榭星海湾、长生花园、星湖春天小区、星海时代花园、半岛观邸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具体范围为朝阳东街——世纪大道——工人东街——前进北路——建设东街——文明北路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同时覆盖世纪大道以东、山水大道以南和以北、建设东街延伸段以南的区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的学生。
3.市十一小招生学区:永欣园、锦绣苑、恒源水岸、城市今典小区、景苑小区、新世纪花园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具体范围澳门街——鸣沙北路——建设西街——台湾北路——游艺西街——永乐南路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不得接其他学区的学生。
4.市十二小招生学区:嘉禾雅园、卧龙湾小区以及铁路社区、电厂社区、兴民村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具体范围为建设西街——裕民北路——有才路——有余路——青山北路——工人东街——世纪大道西北面——维电路——西环路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5.市十三小招生学区:丽景家园、友谊小区、运通小区、福祥花园一区、福祥花园二区、尚层龙城、大湖公馆、湖畔家园、永康花园、温州园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具体范围为朝阳东街——世纪大道——无名路——永康南路——康平巷——前进南路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不得接收其他学区的学生。
6.市十五小招生学区:裕民小区、瀛洲花园、地税小区、千禧苑、文隆苑、星瀚雅居、八一小区、颐和名邸、怡心花园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具体范围为朝阳西街——文明南路——解放西街——贺兰山南路——黄河西街——千禧苑小区分界线——长胜路——澳门街——鸣沙路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不得接收其他学区的学生。
7.市十六小招生学区:文鹏小区(1—30号楼)、馨苑家园、文静小区、世爵府邸、前嘉小区(原四住宅、前嘉小区三区即1—59号楼)、前康小区、万盛花园、鑫鑫家苑、羊齿小区、盛世龙鼎、众安新居、康嘉小区、阳光小区、绿城雅居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具体范围为解放东街——文明南路——朝阳东街——前进南路——康平巷——永康南路——黄河东街——前进南路——四住宅分界线——文鹏小区分界线——贺南山南路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8.市十九小招生学区:仁和雅居、平安佳苑、塞上水乡、景悦苑小区、前嘉小区(60—84号楼)、文鹏小区(31—55号楼)、康德小区、城市印象小区、煤苑小区、铂宫尚品小区、枫情水岸、凯欣嘉苑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具体范围为星光大道——环湖路——黄河东街——五岳路——无名路——永康南路——黄河东街——前进南路——四住宅分界线——文鹏小区分界线——贺兰山南路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9.市二十小招生学区:千汇山水人家、春晖园、文枢苑小区、书香御景小区、商建花园、花样年华、金山名苑、恒产新格瑞拉、汉唐庭院、凯旋城、祥和家园、永乐园、新月家园、锦城花园、阳光苑、公安小区、供电小区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具体范围为永乐南路——游艺西街——台湾北路——建设西街——西环路——星光大道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10.市二十一小招生学区:红领喜来小区、首座龙庭、荣达园、禹新花园、银龙小区、锦馨家园、富锦嘉园、民乐小区、文安小区、沁春园、民生小区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具体范围为朝阳东街——文明北路——建设东街——前进北路——工人东街——青山北路——胜利西街——贺兰山北路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11.胜利学校招生学区:思源小区、众安家园、锦屏小区、兆源新居、胜利村、翠欣园小区、欣安小区、锦云花园、紫苑新居、太西花园、蓝山雅居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具体范围为永乐南路——澳门街——长胜路——千禧苑小区分界线——黄河西街——贺兰山南路——星光大道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12.育才学校招生学区:农指周边。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13.舍予圆小学招生学区:总机修厂小区、潮湖村、潮湖雅苑小区、九竹小区、沐春园小区、星海明珠、延和华府小区、恒大绿洲小区、水务清华小区、紫郡新城。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14.府佑小学招生学区:府佑水香小区。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15.锦林小学招生学区:锦林一区至锦林六区,学校不可接收丽日小区和安康小区的学生。
16.丽日小学招生学区:丽日一区至丽日六区、安康小区,学校不可接收锦林小区的学生。
17.星海小学招生学区:星海村、果园村(果园组、北沙窝组),学校不得接收其他学区的学生。
18.二站小学招生学区:枣香村、富民村,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19.四站小学招生学区:祥和村,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20.五站小学招生学区:隆惠村、果园村(奶牛场租)、星光村,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21.新民小学招生学区:沐恩新居,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22.六站小学招生学区:临湖村,学校不得接收其他学区的学生。
(二)初中学校招生学区
1.市实验中学招生学区:千汇山水人家、春晖园、文枢苑小区、书香御景小区、花样年华、商建花园、金山名苑、恒产新格瑞拉、卧龙湾小区、汉唐庭院、祥和家园、凯旋城、永乐园、永欣园、新月家园、阳光苑、锦城花园、公安小区、供电小区、恒源水岸、恒源小区、朝阳小区、城市今典、锦绣苑、新世纪花园、明慧小区、总机修厂社区、潮湖村等区域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体范围为西环路——工人西街——鸣沙路——澳门街——永乐南路——星光大道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2.市六中招生学区:绿城雅居、城市印象小区、康德小区、煤苑小区、众安新居、盛世龙鼎、羊齿小区、康嘉小区、阳光小区、运通小区、福祥花园、丽景家园、友谊小区、铂宫尚品小区、枫情水岸、永康花园、温州园、尚层龙城(建议改为尚层龙都)、大湖公馆(建议改为大湖公寓)、湖畔家园、星海时代花园、半岛观邸、凯欣嘉苑、塞上水乡、景悦苑小区、平安佳苑、前嘉小区等区域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体范围为星光大道——世纪大道——朝阳东街——文明南路——解放东街——前进南路——黄河东街——文明南路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不得接收其他学区的学生。
3.市七中招生学区:思源小区、众安家园、锦屏小区、兆源新居、胜利小区、翠欣园、欣安小区、锦云花园、千禧苑、太西花园、建安小区、蓝山雅居、仁和雅居、文鹏小区等区域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体范围为星光大道——文明南路——黄河西街——青山南路——长胜路——澳门街——永乐南路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4.市八中招生学区:八一小区、颐和名邸、荣苑雅居、馨苑家园、文静小区、世爵府邸、怡心花园、前康小区、万盛花园、鑫鑫家苑、裕民小区、瀛洲花园、地税小区、文隆苑、星瀚雅居、国税局小区等区域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体范围为鸣沙北路——澳门街——长胜路——青山南路——黄河东街——前进南路——解放东街——文明南路——朝阳西街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不得接收其他学区的学生。
5.市九中招生学区:翰林庭院、民安小区、帝景家园、苹果园小区、嘉禾雅园、荣景花园、红领喜来小区以及铁路社区、电厂社区、兴民村等区域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体范围为鸣沙北路——朝阳西街——贺兰山北路——工人东街——世纪大道西北——维电路——工人西街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6.市十七中招生学区:首座龙庭、禹新花园、荣达园、银龙小区、锦馨家园、富锦嘉园、民乐小区、金峰时代小区、前进小区、兴隆园小区、文安小区、沁春园、民生小区、都市花园、长生花园、太西小区、鑫元小区、政通小区、香榭星海湾、星湖春天、裕苑小区等区域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体范围为贺兰山北路——朝阳东街——山水大道以东区域——工人东街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7.星海中学招生学区:府佑水香、水务清华、紫郡新城、紫御华府小区、恒大绿洲、延和华府小区、沐春园小区、星海明珠、九竹小区、潮湖雅苑小区等区域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体范围为星光大道——世纪大道——黄河东街——环湖路——沙湖大道——长胜路封闭连接圈定的区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8.丽日中学招生学区:丽日小学、锦林小学、十八小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9.隆湖中学招生学区:隆湖五站小学、隆湖六站小学、新民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10.隆湖一站学校招生学区:隆湖四站小学、隆湖二站小学、星海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可以接收其他学区调剂的学生。
附件一:大武口区2019年初中招生计划
附件二:大武口区2019年小学招生计划
抄送: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大武口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
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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