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疾控中心、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宁夏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函发〔2019〕316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 年宁夏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宁卫办发〔2019〕257号)和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石嘴山市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石卫发〔2019〕165号)、《大武口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石大教体发〔2019〕88号)等文件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和教育体育局共同制定了《2019年大武口区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大武口区人民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的《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要求,2019年底自治区、石嘴山市将对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作为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依据。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二、2019年9月开展培训工作及现场监测、调查工作;11-12月完成监测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和工作报告,并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附件:2019年大武口区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管理方案
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 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年大武口区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
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管理方案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 年宁夏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宁卫办发〔2019〕257号)和《大武口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石大教体发〔2019〕8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推进落实《“健康大武口2030”发展规划》(石大党办〔2017〕68号)和《大武口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石大教体发〔2019〕88号)对学校卫生相关工作的要求,掌握不同年龄段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主要常见病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进一步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一)常见病监测范围和监测学校选择。调查学校和调查学生选择采取随机抽样的原则,兼顾城乡分布和寄宿制学校,确保样本的代表性。大武口区监测8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 、2所高中、1所职高、1所大学和2所幼儿园) ,分别为:石嘴山市第七小学、石嘴山市十一小学、石嘴山市实验中学、隆湖一站学校、石嘴山市光明中学、石嘴山市第三中学、宁夏工业学校、宁夏理工学院、大武口区幼儿园、石嘴山市实验幼儿园。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1.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卫生和教育部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合作机制、辖区学校基本情况、学生主要健康问题和疾病防控情况等。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经费投入,医务室、保健室和校医配备、学生体检及健康管理工作、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体育运动和食品营养管理等。
2.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在幼儿园大班,小学、初中和高中所有年级,大学一至三年级开展健康监测,科学监测学生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掌握学生近视、龋齿、肥胖、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及青春期发育情况,评估学生群体健康及生长发育水平。以整班为单位开展调查,每所幼儿园至少抽取80名5岁半至 6 岁半儿童,小学、初中和高中每个年级至少80名学生,即每所小学至少抽取480名学生,每所初中、高中和大学至少抽取240名学生,不足部分由附近同等类型幼儿园和学校补充。
3.学生近视等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每所学校分别在 3 个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和大学一至三年级)至少抽取 240
名学生开展问卷调查,每个年级至少 80 名学生,以整班为单位开展调查。
学生近视相关影响因素专项调查: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状况,调查中小学生校内用眼情况,包括教室灯光使用、课桌椅调试频次、眼保健操频次、课间休息习惯等;校外用眼情况,包括完成作业和课外补习的时长等;学生的读写姿势,近距离用眼习惯,视频行为及时间,户外活动时间以及学生视力检查及矫正情况等,全面了解学生用眼环境和用眼习惯,为进一步提出有效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行为影响因素监测: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常见病发病情况和健康影响因素特点,监测学生因病缺课和休学情况,饮食和体力活动相关行为,欺凌、溺水等伤害相关行为,用耳行为,吸烟、饮酒等物质滥用行为,网络成瘾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评估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对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的学校进行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实地调查,了解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学校卫生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每所学校选择 6 间监测班级教室,对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方面开展现场测量,评估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对未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近视和肥胖等学生常见病干预
(一)干预对象和范围。针对学生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 异常等重点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问题,在学生、学校和家庭中开展干预活动。
(二)干预内容和方法。面向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全体人群,开展以“灵动儿童,阳光少年健康行动”为主题,以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控为重点的干预活动,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六项重点行动包括专家进校园行动、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健康父母行动和重点人群关爱行动。
1.专家进校园行动
(1)对象:学校管理人员、校医/保健老师、体育教师、健康教育人员、后勤餐饮人员和学生。
(2)主要内容: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核心知识”、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GB/T 18206-2011)、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规范(GB/T 34858-2017)等标准为依据,对学校工作人员开展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学校相关人员学校卫生业务能力。对学生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素养,主要包括:学生常见病防治、健康教育(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安全应急与避险、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性与生殖健康等)、学生健康影响高危行为精准干预(有针对性地开展饮食和运动,故意和非故意伤害,物质滥用和精神成瘾行为,心理问题等方面知识和技能培训)。
(3)行动方式:以“世界无烟日”(5 月 31 日)、“全国爱眼日”(6 月 6 日)、“全国爱牙日”(9 月 20 日)、“世界精神卫生日”(10 月 10 日)等宣传日为契机,区教育体育局要组织学校开展专家讲座和培训活动,石嘴山市疾控中心要组织学生常见病防控专家组到学校开展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和技能宣讲。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的学校每年活动不少于 2 次,其他学校每年活动不少于 1 次。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
(1)对象: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人员、教师、校医、后勤 管理采买人员、食堂从业人员。
(2)主要内容: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标准(GB/T 18205-2012))、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 3976-2014)、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T 7793-2010)、健康促进学校规范(WS/T 495-2016)、中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要求(GB/T 17223-2012)、学生餐营养指南(WS/T 554-2017)、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运动负荷卫生标准(WS/T 101-1998)、学生使用电脑卫生要求(GB/T 28930-2012)等。
(3)行动方式:石嘴山市疾控中心要到学校开展卫生标准的宣贯活动,指导学校落实指导学校落实相关学校卫生标准。区教育体育局要组织学校开展专家讲座和培训等活动。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的学校每年活动不少于 2 次,其他学校每年活动不少于 1 次。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
(1)对象:中小学生。
(2)主要内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核心知识”、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GB/T 18206-2011)等学生健康教育核心知识。
(3)行动方式:区教育体育局要确定 6 月份和 9 月份为学校健康宣传月,在学校举办健康知识竞赛、讲座、主题班会,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展板、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合理作息、足量运动、良好姿势、均衡膳食等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石嘴山市疾控中心要以学生近视等常见病防控作为重点,指导学校持续开展面向学生的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
(1)对象:中小学校。
(2)主要内容:调查、监测、评价学校饮水、食堂、厕所、宿舍,以及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照明、噪声等环境卫生状况,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制度。
(3)行动方式:石嘴山市疾控中心开展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形成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监测评估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并追踪整改情况。每年向区教育体育局通报监测评估报告;向每所监测学校出具1份评估报告,并对所有监测学校整改情况的追踪,追踪 随访率达100%;区教育体育局要督促学校整改。
5.健康父母行动
(1)对象:学生家长。
(2.)主要内容: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核心知识”、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GB/T 18206-2011)、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规范(GB/T 34858-2017)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教育核心知识宣教。对学生近视、脊柱弯曲异常、龋齿、身高、体重等监测结果要及时告知家长。
(3)行动方式:区教育体育局和卫生健康局要每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自媒体平台、移动终端等媒体平台进行大众健康宣教。区教育体育局要组织学校通过家长课堂、主题家长会等形式进行面对面宣教,发送健康教育材料(“给家长的一封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家长和孩子增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用眼习惯,科学安排膳食,保障充足睡眠时间。卫生健康局通过学生常见病监测结果家长告知单,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及问题,提醒家长及时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控制和延缓疾病的发生发展。每所学校每学期发放健康教育材料(“给家长的一封信”)不少于 1 次,每学期举办家长课堂或主题家长会不少于 1 次。
6.重点人群关爱行动
(1)对象:根据监测结果确定的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重点人群。
(2)主要内容:建立“学生-家庭-学校-医疗”四位一体的防治模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重点人群实施有针对性的常见病健康管理和重点影响因素分级管理,制定干预方案并开展以学生近视等常见病防控作为重点的干预活动。
(3)行动方式:石嘴山市疾控中心要在分析学生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结果基础上,确定重点地区、学校和人群,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和分级管理,开展针对性干预措施。每年制定我区学生近视等常见病防控干预方案,并指导学校每年按照干预方案开展活动不少于 3 次,形成干预效果评价报告 1 份。实施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家长接到告知书后1 个月内,应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 1 次复查和诊治,并反馈给学校,做到早发现、早关注、早预防、早治疗。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与区教育体育部门协调沟通,共同落实好监测和干预工作,并对监测工作开展评估。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制定项目技术方案。做好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对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和上报监测评估工作。
五、项目执行时间
2019年8-9月,制定监测方案,确定监测学校,组建监测队伍并开展技术培训,完成调查问卷印制等准备工作;
2019年9-10月,现场监测及调查工作;
2019年11月底前,市疾控中心汇总监测数据并上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项目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人:李 云
责任人:马金睿 联系电话:0952-2218419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人:王海东
责任人:田生科 联系电话:0952-2033707
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慕碧荷 联系电话:0952-2012156
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刘廷辉 联系电话:0952-4619789
附表:宁夏学生近视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及效果 评估考核表
附表
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及效果评估考核表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及方法 | 得分 |
| 1.县级卫健局(委)与 | 联合下发实施方案得 6 分,未联合下发得 3 分,未 |
|
| 教育局(教委)是否联 | 下发不得分。核实相关文件。 | |
| 合下发干预实施方案 |
| |
| (6 分) |
| |
|
2.是否以学校为单位制 定干预工作计划(6 分) | 辖区内所有干预学校均制定干预工作计划得 6 分, 部分学校未制定计划按比例减分,所有学校未制定 计划不得分。核实相关文件。 |
|
组织管理 | 3.县级卫健局(委)与 | 启动会联合召开得 6 分,单方面召开得 3 分,未召 |
|
(30 分) | 教育局(教委)是否联 | 开不得分。核实会议通知、现场照片、签到册等相 | |
| 合召开启动会(6 分) | 关材料。 | |
|
4.干预人员是否经过培 训并考核合格(6 分) | 干预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得 6 分,培训但未考核得 3 分,未经过培训及考核不得分。核实培训计划、 参加人员名单及考核结果等。 |
|
|
5.讲座、宣传材料准备 (6 分) | 提交组织材料并经过审核得 6 分,提前组织材料但 未经过审核 3 分,无材料不得分。核实讲座和宣传 材料、材料的审核要求及审核记录。 |
|
|
1.专家进校园行动(10 分) | 每年所有干预学校均开展 2 次及以上得 10 分,部分 学校开展次数在 2 次以下按比例减分,所有学校未 开展不得分。核实现场照片、讲座材料等。 |
|
|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 动(10 分) | 每年所有干预学校均开展 2 次及以上得 10 分,部分 学校开展次数在 2 次以下按比例减分,所有学校未 开展不得分。核实现场照片、讲座材料等。 |
|
干预现场 (70 分) |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 (15 分) | 每学期所有干预学校均开展 1 次得 15 分,部分学校 未开展按比例减分,所有学校未开展不得分。核实 活动月计划、现场照片、活动总结等。 |
|
|
| 每年向所有干预学校出具 1 份评估报告,得 8 分, |
|
|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 善行动(10 分) | 未向所有学校出具报告按比例减分,未出具报告不 得分; 整改情况随访率达 100%,得 2 分,其他不得分。核 | |
|
| 实评估报告、随访记录。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及方法 | 得分 |
|
| (1)所有学校每月媒体宣传、每学期发放健康教育 |
|
| 材料、每学期家长课堂或主题家长会开展 1 次及以 | ||
| 上得 8 分,部分学校部分工作未开展按比例减分, | ||
5. 健康 父母 行动( 10 分) | 所有学校所有工作未开展不得分; (2)学生近视、脊柱弯曲异常、龋齿、身高、体重 等监测结果及时告知家长,每所学校家长告知单签 | ||
| 收率 95%以上得 2 分,低于 95%不得分。 | ||
| 核实媒体信息发放记录、宣传材料发放记录、家长 | ||
| 会记录、家长告知单签收条等。 | ||
| (1)制定本地区重点人群干预方案的 3 分,未完成 |
| |
| 方案不得分; | ||
| (2)所有学校每年按照干预活动方案开展活动 3 次 | ||
6. 重点人 群关爱行动 | 及以上得 8 分,部分学校未开展活动按比例减分, | ||
(15 分) | 未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分; | ||
| (3)开展重点人群干预效果评估得 4 分,未开展重 | ||
| 点人群干预效果评估不得分。 | ||
| 核实方案、报告、随访记录及现场工作相关材料。 | ||
|
| 对所有干预学校开展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得 10 分, |
|
| 1. 开展 干预 评估( 10 分) | 开展部分学校的评估按比例加分,未开展评估的不 得分。 核实干预评估相关的调查表、调查问卷、评估报告、 | |
|
| 现场照片等。 | |
加分项 | 2. 表中未列出工作的开展情况(10 分)
(简述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量、工作难度、干预效果进行评分) |
| |
(20 分) | |||
总分 |
|
| |
注:1.本表用于各县级卫健和教育部门对本县干预工作自评,及国家、省级、地市级现场评估; 2.本考核表设计总分为 120 分(含 20 分加分项),考核得分≥90 分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
60-79 分为合格,<60 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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