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武口区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星海镇、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驻地有关单位:
在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大力宣传“共促消费公平”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营造公平消费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共促消费公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广泛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及时回应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教育,加强对公平消费的倡导和引领,提升消费者自主依法维护消费公平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协同各方力量,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夯实消费公平基础,守护安全底线,共促消费公平。
三、组织领导
组长:万众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国新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局长
成员: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费者协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消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局长张国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武口区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的组织、协调、信息传递及总结上报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大武口区消费维权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大武口区“3·15”宣传活动具体事项。
一是宣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二是详细解读中消协公布的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三是安排部署2022年大武口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宣传活动。
3月15日当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多点设置主题宣传活动咨询服务点,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做好活动氛围营造,活动中避免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在大武口区朝阳街、贺兰山路、步行街三条主要街道悬挂跨街宣传条幅,原则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至少制作并悬挂1条。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制作“3·15”消费维权专版,公布典型案例,展示维权成果。
1.收集整理2021年度大武口区十大执法典型案例。要求从大武口区各执法单位广泛筛选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案例,每个案例文字表述要精炼,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3月5日前
2.收集整理2021年大武口区消费投诉调解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大武口区消费者协会,完成时限:3月5日前
3.收集整理2021年大武口区十大消费投诉热点。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完成时限:3月5日前
4.撰写2021年度消费投诉举报分析报告。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完成时限:3月5日前
5.在《石嘴山日报》上制作“3·15”消费维权专栏,收集整理反映大武口区各执法单位有关打假治劣、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素材,提升全社会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完成时限:3月5日前
(四)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
以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作为宣传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有力推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效震慑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展示我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和信心。销毁商品必须为依法应予销毁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做好与垃圾填埋场等相关销毁场所的联系。根据不同侵权假冒商品,采取拆解、碾压等方式集中销毁,对造成极大恶劣影响的侵权假冒商品,采取公开焚烧、填埋等方式销毁,确保应销尽销,坚决防止二次流通和二次污染。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3月15日
(五)启动“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示范活动。
依托“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以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旅游景区、专业市场和个体经营点为重点,在全区商贸流通及服务领域推广“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示范活动。在主题活动中安排承诺示范活动启动仪式,宣布创建承诺标准和规则指引,推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赔偿先付”等消费承诺制度,提升放心消费创建覆盖面和创建质量,规范放心消费承诺内容和范围,进一步优化我区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完成时限:3月5日至15日
开展“3·15”专项执法行动。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作落实年”工作部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围绕“铁拳”、“春雷”专项执法行动,重点聚焦食品药品、农资化肥、“保健”市场、文化旅游、校园周边、农村市场、网络传销、非法集资、民生计量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以“凝心聚力护民生,铁拳出击治乱象”为行动主题,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与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违法典型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广泛宣传“春雷”行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3月5至15日
(七)开展“3·15”在线有奖知识问答活动。
活动借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统一向社会发布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3·15”在线知识问答活动,吸引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进一步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升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完成时限:3月10至13日
(八)开展“3·15”宣传工作。
一是强化维权成果宣传。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在《石嘴山日报》开设“天天3·15”专栏,广泛宣传各成员单位消费维权工作成果。二是突出重点工作宣传。各成员单位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和单位门户网站,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整治成果、典型案例宣传,展示工作取得的重要经验和工作亮点。通过多渠道的宣传,营造全民维权、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3月1至15日
(九)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或消费提示。
消费警示提示须实现主体多元化,分行业、分战线、分领域组织(如房产类、网购类、美容服务类、汽车产品类、旅游类、日用生活品类、农资类等)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根据消费者的年龄、性别、职业和兴趣爱好,有针对性地发布消费警示提示,规范消费警示提示的内容,指导消费者掌握识真辨假的基本技能,让消费者在购物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避免或减少损失。
责任单位:区消费者协会,完成时限:3月10至15日
(十)高效履职尽责,确保维权渠道畅通。
充分发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用,认真做好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现场受理的消费投诉和全区各类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处置工作。“3·15”期间,各单位要加强投诉热线值班制度落实,充实执法力量,反应迅速,处理有效,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问必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确保央视“3·15”晚会转办件及“3·15”活动期间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和投诉举报,要第一时间组织精干力量查办,及时回应媒体与消费者关切。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的主要内涵和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形成消费维权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新局面。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运用政务微博、微信、抖音等新技术、新载体和各成员单位、经营单位门前的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年主题的目标意义、主旨思想和工作要义,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不断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培育成熟理性的消费者群体。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和上下沟通联动,整合执法资源,强化市场整治成效,引导“3·15”宣传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力。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3·15”期间,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注重宣传资料(照片、视频、文字等)留存。要指定专人收集、整理“3·15”活动信息,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农业农村、工信商务、文旅、住建交通等行政执法部门要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本单位“3·15”活动安排、2021年度查处的典型案例和消费投诉热点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于2022年3月16日下午18:00前将“3·15”活动总结报送大武口区“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大武口区分局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岗联系人:郭锐,联系电话:2019315,邮箱:857297918@qq.com)
附件:1.2022年“3·15”活动宣传用语
2.2022年“3·15”活动情况统计表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3·15”活动宣传用语
1.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
2.充分发挥消费引领作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3.构建消费维权共治新格局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4.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安全
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8.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9.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
10.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1.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
13.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14.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经济繁荣发展
15.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附件2
2022年“3·15”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类别 | 单位 | 数量 |
1 | 组织普法活动 | 场次 | |
2 | 制作宣传短片 | 个 | |
3 | 播放公益广告 | 条 | |
4 | 印发宣传资料 | 册(份) | |
5 | 制作各类宣传品 | 个 | |
6 | 发布消费醒示 | 个 | |
7 | 消费者参与活动数量 | 人次 | |
8 | 经营者参与数量 | 户次 | |
9 | 其他活动 | 场次 |
注:以上各项内容不得重复填写。报送时间:2022年3月16日18:00点前。各单位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形式、内容方面有哪些创新之处,请在综合材料上重点说明或附专题材料。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