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注销石嘴山市金得顺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及大武口区行政审批和监管协同联动工作规则的规定,现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逾期未办理许可证延期手续的石嘴山市金得顺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附件: |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信息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许可证号 |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 经营许可范围 | 许可期限 | 备注 |
1 | 石嘴山市金得顺气体有限公司 | 大武口区世纪大道北308号 | 宁石大安经(乙)字[2022]000011 | 宋朝中 | 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 乙炔 氢气 电石 | 2022.6.16-2025.6.15 | 申请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