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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国家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标准》文本修订内容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0日 来源:大武口区人社局
《大武口区国家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标准》文本修订内容公示
因《大武口区国家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标准》(2022年版)部分标准内容不符合当前就业创业政策、大武口区公共就业服务大厅布局调,现对《四级公共就业服务设备配置规范》《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配备规范》《技能培训工作规程》《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规范》《企业职工培训工作规程》等5项标准作出修订,对《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受理工作规范》1项标准废除。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大武口区青山南路13号 邮编:753000。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dwkjcj2041610@163.com。
通过传真将纸质版修改意见发送至:0952-2041610。
请在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中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6日,共7天。
联系人:王士伦 余 娇
联系电话:2041610 2041609
附件:1.四级公共就业服务设备配置规范
2.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配备规范
3.技能培训工作规程
4.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