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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4日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石大政办发〔202131


星海镇、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驻地各有关单位:

《大武口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14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武口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117号)精神,推进大武口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处,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国家编制公布的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及相关管理规定,按照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进一步梳理规范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严防变相审批、违规乱设审批。(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审批服务管理配合单位:直相关部门)

2.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及时承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批监管事项。大幅精简重复审批,进一步清理规范公告备案、计划目录、布局限制、认证检测等各类管理措施,以及在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中新增的审批环节。推进乡镇(街道)赋权清单指导目录落实落地,在下放审批执法服务事项的同时,加大对基层业务培训、设备完善等支持和指导力度,确保接住管好、运行顺畅。(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审批服务管理局、司法局配合单位:直相关部门)

3.固化疫情防控服务支持企业发展举措。总结推广疫情防控中服务企业的经验做法,将行之有效、市场主体认可的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清理取消不合时宜的管控措施和临时性审批事项。完善疫情防控指南,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支持交通运输业、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旅游业等加快发展。(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卫生健康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区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大武口区分局等有关部门)

4.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落实《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作任务,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所有专业系统应接尽接、应汇尽汇。运用好自治区建设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管理平台,整合归并各类政务服务热线,实现12345“一号服务。(责任单位:委网信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直相关部门)

5.深化我的宁夏政务APP应用。配合自治区推进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支付平台、统一电子签章等系统建设,优化专区和主题服务,推进就业就学、就医社保、出生养老等重点域更多便民利企事项掌上办。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评价渠道全覆盖。(责任单位:委网信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直相关部门)

6.加快推进跨省通办设置跨区域通办窗口、网办专区,通过深化全程网办、拓展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2021年底前实现国家自治区统一公布的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可办。(责任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直相关部门)

7.提升政务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综合性集中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改进窗口服务,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全面推行一次办、网上办、马上办、协同办、先行办、主动办、掌上办、就近办,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推动传统政务服务与智能政务相结合,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全面推行乡镇(街道)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增强村(社区)代办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直相关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8.全面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明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对象。配合市级推行非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等专业工程业绩类证明事项公开承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等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责任单位:司法局、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配合单位:直相关部门)

9.加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力度。实施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动态管理,规范事项要素,推行线上线下无差别、同标准办理。推进政务服务流程最优化,持续压减时限、环节、材料,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直相关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10.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根据关联度提供开办餐馆开办网吧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减少企业和群众来回跑。(责任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直相关部门)

11.提升好差评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差评回访100%,倒逼服务质效提升。(责任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直相关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

12.进一步简化特殊工时审批和劳务派遣许可流程。将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审批申请方式、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申请方式改为告知承诺,一般不再进行现场核查核对,企业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和承诺书。(责任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3.在园区全面推行帮代办服务和企业网格化服务模式。各园区针对不同产业、行业企业制定专项和个性化服务清单,提供清单式服务。健全园区与行政管理部门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在政策解读、业务培训、项目办理、政策兑现、诉求解决等方面更好地服务企业。(责任单位:石嘴山高新区、区直相关部门)

14.强化营商环境监督。聚焦企业生产经营的难点痛点堵点,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开展专项监督。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配合单位:直各部门)

(二)提升项目投资审批服务水平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15.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强化项目代码作为项目建设生命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属性,促进有关部门协同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项目单位获取政府管理服务信息的便捷性。(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配合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消防救援队等部门)

16.实行定制审批按照投资类别、工程类型、建设规模、项目特点等对工程建设项目量身定制审批流程,提供个性化全流程审批服务,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

17.打造网上中介超市打造涵盖测绘、咨询、设计等工程建设领域的网上中介超市,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涉及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项目,为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18.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对一般社会投资的工业类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根据项目特点和风险等级,建立并公布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19.强化多测合一配合市级建立综合性测绘工作机制,将项目建设涉及的地形测绘、地籍测绘、建筑放验线、规划核实、不动产测绘等整合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绘项目工程包,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测绘标准,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20.深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加快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未评估事项推进力度,明确开展区域评估的事项清单和技术标准,及时公开评估结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深化应用。(责任单位:石嘴山高新区

21.提高项目竣工验收效率。强化多部门联合验收,进一步强化验收服务、整合优化竣工验收流程、简化竣工验收程序,提高项目竣工验收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实现竣工验收一口受理、并联推进、一口出件。(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22.探索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对保障性住宅工程和商品住宅工程,引导建设单位可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完善建设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质量。(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三)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区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

23.降低企业登记门槛。配合市审批局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推行线上一网一界面,线下一窗一表单,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应用,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减少近似名称人工干预,实现企业开办1窗受理、1网通办、1表填报、1日办结、0成本的410”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24.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配合市审批局积极探索开展一业一证改革,把一个行业准入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责任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25.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配合市审批局巩固提升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成果,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26.实施好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配合市审批局运用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整合各类审批服务资源,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构建企业开办登记、服务、制度、政策、保障五大体系,形成石嘴山标准。(责任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27.完善企业退出机制。配合市审批局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探索扩大简易注销范围,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功能,在自治区争取纳入国家扩大简易注销试点范围和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范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完善冒用他人身份登记注册处置工作程序,防范业务风险。(责任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28.优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配合市审批局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白酒、乳制品等行业实行审慎审批,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分难易程度、风险高低,采取视频、委托、联合勘验等方式优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实地核查。(责任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29.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协助自治区做好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流程设计、系统调整、审查员培训和储备,按不同方式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先证后核”“先核后证,广泛推行产品系族管理,解决重复检验检测、重复审批认证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四)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大武口区供电公司、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分别牵头)

30.优化提升企业接电服务。实施用电申请一窗受理和信息共享,将10千伏、400伏电力客户用电业务平均办理时长分别压减至252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大武口区供电公司)

31.全面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在城市核心区实行0”停电检修作业,城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7%,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2%,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好的用电保障。(责任单位:大武口区供电公司)

32.优化水气报装服务。配合市级清理规范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用水报装办理实行零要件、即时受理,从报装受理到通水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气报装办理资料齐全的实现即办,小餐饮用户在并网施工完成后,在2个工作日内实现开栓。规范用水用气设计、安装、施工行为,杜绝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石嘴山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石嘴山星泽燃气有限公司

33.优化市政设施接入审批。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对主干路敷设长度150米内、次干路敷设长度500米内的电力、通信、供排水、热力等工程规划审批改为备案。对管道直径小于等于400mm的排水工程,管道直径小于等于315mm的给水工程免于施工图审查,加快项目建设速度。(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五)推进纳税服务便利化(区税务局牵头)

34.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为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开具服务。持续拓宽电子税务局服务空间,扩大非接触式办税事项清单,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责任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35.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向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及时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责任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36.简化退税手续。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理渠道,实现留抵退库事项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责任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六)提升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区财政局牵头)

37.提高信贷审批和发放质效。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服务,推动金融机构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免担保、免抵押、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加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8.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和保险机构作用。为担保机构进行注资,提高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力,不断提升担保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水平。引导担保机构减费让利政策,聚焦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不超过1.5%。各保险业机构要发挥好保险保障功能,重点为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保障高、保费低,惠及民生的保险产品,开展扶贫保、农业保险、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9.支持金融机构拓展新型融资服务。引导、支持银行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股权、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收费权、动产等抵(质)押贷款业务等新型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0.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配合市级部门加强对银行机构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两禁两限督查力度,推动落实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受理违规收费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区自然资源局牵头)

41.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配合市级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预售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及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不动产登记事项网上办理,推动实现户籍电子证照在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中的应用。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42.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配合市级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便利企业和群众融资。持续提升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效率,2021年底前所有市县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预告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全程网办。(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强化市场主体法治保障(区法院牵头)

43.建立多元化的纠纷处理的速调裁机制。在发挥好商事调解、仲裁等纠纷非诉解决机制作用的同时,建立适用于各类企业经济纠纷处理的速调裁机制,简化立案、送达、调解、审理和执行等程序,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真正畅通企业诉讼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

44.破解执行难、破产难问题。完善常态化协调机制,加强涉破产企业信访维稳工作。拓展财产网络查控范围,不断提升合同执行效率。加大破产案件审限管控,提升破产案件审结率。实施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将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案件纳入快速审理范围。加大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强化投资者权益司法保护。(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

45.保护中小股东权利。依法妥善快速处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股东起诉管理层及董事行为不当案件,破解股东诉讼难问题,加强对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司法保护。以上公司类纠纷案件,在双方提供的证据充实的情况下,90%的一审案件于6个月内审结,85%的二审案件于3个月内结案。(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

46.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力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显著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加强对数据、网络技术等新兴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

47.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行为。坚持惩罚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的原则,打击针对企业家和严重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民营企业被侵占、被挪用的财物。(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

48.进一步完善财产保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实行网上保全,提升商事纠纷案件财产保全工作效率,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贯彻善意文明理念,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避免恶意保全、超标保全,将财产保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

49.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坚持对破坏营商环境犯罪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暴力讨债、串通招投标、破坏生产经营等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50.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配合市级积极推广一体化智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平台,实现线上推送就业创业政策、投递简历、面试签约、办理就业手续、核验就业统计信息等功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办理报到手续。高校毕业生可网上申报办理落户、异地就业、档案转接等就业手续,下载打印相关表单。(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区公安分局)

51.加大就业服务供给。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进行清理。(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2.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获得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相关证书的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时候保障局)

53.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支付等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用人单位管理问题。坚持教育为主的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柔性监察,尽可能以宣传教育代替处罚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实做好裁审衔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强化案件执行,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和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和财政保障(区财政局牵头)

54.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各领域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应用,实现发布招标信息、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文件解锁、评委评标、中标信息公示、打印中标通知书等全网运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网办效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水务局等部门)

55.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对标先进地区,推进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应用,待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面实现后,适时推行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广泛应用,探索推进在线签订合同,全面取消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事前备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水务局等部门)

56.建立公平有效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畅通异议及投诉渠道,构建和完善公平、公正、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机制,探索推进投诉处理电子平台处理机制,建立投诉处理决定书电子送达和公开制度,高效解决异议和投诉事项。(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部门)

57.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落实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依法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发挥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作用。对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采购首购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58.管好用好中央直达资金。在规定范围内高效合理科学分配使用中央直达资金,对资金的拨付、分配、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严格跟踪问效,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惠企利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59.专项经费保障支持。财政每年预算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政策宣传、教育培训、评价评测等费用支出。核拨审查验收技术服务费等专项经费,保障行政审批委托中介服务需要,降低市场主体负担。设立企业破产专项启动资金,垫付企业破产启动相关费用,积极支持陷入财务困境、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进行重整或清算。(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人民法院)

(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大武口区分局牵头)

60.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贯彻修订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大对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

(十)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牵头)

61.规范行政执法。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加快明确执法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通过数字城管、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监测巡查系统等精细化、智能化技术手段,增强监管执法精准性、协同性,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62.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运用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实现照单监管、有单必管。推动监管系统对接联通,积极构建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实现一网通管。着力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和报送,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63.严格控制强制性认证目录。加强对强制性认证目录中产品认证、适用自我声明方式产品认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认证机构活动监管,提升实施机构认证检测一站式服务能力。增加指定的认证机构数量,对不涉及产品安全的变更无需申报,压缩认证时间和成本。(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64.提高信用监管水平。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功能,落实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政策,推动更多部门实现一表填报、信息共享。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强制退出等制度机制,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和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提高协同监管水平,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获得信贷、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出入境、高消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履职纠错。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65.探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互联网+监管,并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开展部门联合监管,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缓解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66.积极引导企业参加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引导全区主要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服务领域等行业中的优势企业主动通过国家企业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本企业相关产品标准、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67.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疫苗、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对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药品无菌制剂、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医疗器械进行100%全覆盖巡查和重点抽查。进一步加大对地产品种、中药饮片、高风险类别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检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68.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监督管理。加强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组织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在生产环节对有投诉举报和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在使用环节对风险分析确定的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专项检查,并加强对其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69.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无故拖欠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等问题。建立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欺诈骗保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排查,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医疗保障配合部门:区直相关单位)

70.推进互联网+”行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落实放宽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改革举措,简化优化网约车市场准入制度,发挥平台经济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治作用,规范发展线上经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激发行业活力。(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71.拓展远程监管应用。广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施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减少实地监管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干扰。(责任单位:区直各监管部门)

72.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口岸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依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20213月底前对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7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实现政务失信100%治理,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100%兑现、履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十)营造包容普惠创新环境(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74.构建开放、包容的城市氛围。除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外,各执法部门梳理公布轻微违法不处罚清单。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除责令改正外,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75.吸引外来人员流入。对外地来石车辆违反禁令标志,未影响道路通行或造成安全后果,且属首次的,短信告知不予处罚。划定流动小商小贩固定经营摊点,实现规范有序经营。明确季节性农产品售卖点,保障鲜活农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76.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着力开展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交流等服务。加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争创三甲医院,打造国家重点专科。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养老服务品牌。(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区民政局)

77.便利企业获取各类创新资源。贯彻落实自治区、市科技创新政策,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进一步深化对外科技交流合作,鼓励支持企业实施科技项目、建立创新平台等,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政企校院产学研桥梁作用,集聚创新资源,使企业更便捷对接所需创新资源。组织各类创新主体依托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开展科技成果推介和路演活动。(责任单位:科学技术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78.优化互联网医疗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复诊、互联网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优化互联网健康咨询流程和标准,探索根据病种分级分类实施互联网问诊管理,实现线上咨询、线下诊疗衔接。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将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诊所运营和医疗服务监管。(责任单位:卫生健康配合单位:级医疗机构

79.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进展,实现与全国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联网互通,规范全安全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2021年底前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落实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清理医保定点机构不必要的申请条件和要求,加快清理与医保管理无关的申请条件,缩短办理时限,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责任单位:医疗保障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80.推动就医便捷化。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全覆盖,全所有定点医药机构支持使用并可移动支付、跨省异地就医。依托电子健康码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避免群众重复办卡和重复检查。(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区医疗保障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81.加强社会救助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临时救助对象、教育救助对象、住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变人找政策政策找人。优化救助人群审核确认程序,将城乡低保、高龄低收入老年人补贴、低收入家庭认定等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畅通我的宁夏政务APP宁夏民政微信公众号等社会救助申办渠道,完善特殊困难残疾人访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82.积极为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落实人社、税务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逐步推进水电气信息归集,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将法人纳税、社保、公积金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目录。(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商业银行)

83.服务好外商投资者。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外商投资指引,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便利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二、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大武口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营商办),办公室设在发展和改革局发展和改革局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主要任务牵头单位要统筹安排、细化措施、逐项落实,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不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二)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责任,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创新,共同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为助推全区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三)落实任务,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对照工作任务采取有力举措逐一落实,不断提高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满意度和体验感,不断增强石嘴山市对外竞争力和软实力。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牵头单位对标区评,有针对性的出台相应便民利企举措,切实在补短板、强弱项方面取得成效。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围绕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对放管服改革政策宣介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营造浓厚的优化营商环境氛围,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工作合力

各牵头单位务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每季度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效。


人:剡琼琼(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2015664

电子邮箱:fgj2015664@163.com

人:张悦(区审批服务管理局电话:2029766

电子邮箱:dwkqsp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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