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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朝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7日 来源:大武口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石大朝办发〔2022〕3号
区政府办公室:
现将《大武口区朝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报告随文呈上,请审阅。
大武口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武口区朝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大武口区朝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朝阳街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重点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1年公开政府信息900余条。结合工作职责,就疫情防控、大气污染整治、河长制、应急管理、科普、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法制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教育宣传活动,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平台、制作固定标语牌、户外墙体广告、宣传展板、海报、悬挂横幅、设立现场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在街道范围内达到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覆盖,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截至目前,街道在区政府网站对《大武口区朝阳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大武口区朝阳街道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大武口区朝阳街道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朝阳街道开展“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街道办事处基本情况、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权力清单、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配合责任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等5个清单、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低保户及公共安全工作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公开公布。
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朝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大武口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结合朝阳街道办事处实际,建立街道政府公开体系,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建立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持续推行“十个一”政务公开标准:一个领导机构、一份实施方案、一套工作制度、一份指导目录、一个公开平台、一个查阅站点、一份审批表单、一套公开流程图、一份年度报告、一次公开互动。在街道设置了信息宣传栏、政策法规超市,将相关信息在街道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宣传栏进行公开。今年以来,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按照《条例》要求,加强街道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建立完善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对照权力清单、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配合责任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等5个清单,全面梳理街道5个事项清单,编制了《朝阳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朝阳街道执法人员清单》、《朝阳街道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朝阳街道办事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健全完善服务公开标准规范,对街道为民服务主体、范围、流程、时限等进行了规范。完善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及民生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等,推进了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及时更新完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平台建设稳步推进。2021年朝阳街道办事处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民生服务中心在公开方面主渠道作用,不断加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在街道民生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将街道基本信息、单位职能职责、领导信息、社会救助、公租房申请、低保申请、医疗保险、生殖健康服务证及民生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政务事项基本目录、办事指南等输入查询一体机方便居民群众办事查询。用好用活街道社区微信公众号、QQ群及公示栏等平台,及时将各项惠民政策、社会保障等公开发布,做到“四个结合”:1.街道和社区结合:街道(1个微信公众号+1个平台+1个QQ群+大厅、门廊3个阵地),社区9个阵地+居民微信群+QQ群等。2.“线上”与“线下”结合:微信群、互联网+网格等平台与大厅政策窗、实体宣传阵地结合,发布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信息。3.常规和特殊结合:日常公开与防疫期间疫情通报,政策宣传公开相结合。4.“点上”和“面上”结合:街道社区政务公开点、小区显著位置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开点,公开包括公共安全、政策解读等多点成面,提高公开覆盖面。街道、社区都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有效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监督保障逐步强化。以机制建设为保障,阳光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街道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街道组织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市、大武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内容还不够丰富,公开途径还不够广。二是公开的事项还不及时,公开内容的更新速度较慢,尤其是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公开不全面。三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措施和方法单一等。四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内涵掌握的熟知程度不够,导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公开的内容有偏差。五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监督自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改进方向:一是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实现公共服务新观念,把人民视为服务对象,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的实现。二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三是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都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公布公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五是以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流程,拓展公开载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情况
(一)加强政策解读。对上级政府和业务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和实施等情况,街道领导、各业务口、各社区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号、居民QQ群、民生中心LED显示屏及公示栏发布、信息上报等方式进行反馈。主动进社区与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讲解政府政策,公开政府信息,做出服务承诺,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使政府的工作更加高效、透明,也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支持政府工作。
(二)拓宽民生领域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和活动,增强决策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高广大群众对街道工作的满意度。一是拓宽民生事项决策参与面。围绕街道重点任务、重大事项及公众关切的民生事项,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街道政府开放日、社区特色创新工作观摩评比、干部“干事档案”等活动,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公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听取民意、汇聚民智、发挥民力,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府效能效率。二是拓宽惠民政策落实监督面。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居民代表参加低保、廉租住房、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评审会,评审会由街道分管领导、纪检专干、相关业务专干、社区负责人、社区民政专干及邀请代表参加低保、廉租住房、临时救助等参加的社会保障评审会,确保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更加公正、公开、公平。今年以来,开展低保民主评议评审会20次,其中临时救助评审会8次,低保评审会8次,公共租赁住房评审会4次,累计邀请400余人次居民代表参加评审会,评审会后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街道微信公众平台、街道、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居民群众的监督。三是拓宽政务服务公开覆盖面。推进社区政务公开规范化,在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基本流程、审批时限、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内容,提供服务指引,优化服务方式,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对社区重大资金使用、重大事项等,通过居务会议、居民代表大会进行征求意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面,全力打造“公众参与、干群互动、反映民声”的社区政务公开模式。同时,将街道、社区、共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党史学习教育、“讲政治 转作风 强责任 抓落实 ”主题活动期间为民办实事好事224件,及时公示公布。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围绕相关政策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探索建立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及时解读政策,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加强与市、区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网络舆情监管部门的工作对接,及时了解、掌握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及时上报通报,通过“政民互动”、区长信箱、建言献策等多层次、全方位、征集社情民意。充分利用新媒体客户端等公开载体,幸福大武口、朝阳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及时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及时答复网上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结果。2021年,街道共处置网上舆情信息177件,通过网上、电话、纸质等形式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