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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8日 来源: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武口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大办发〔202133号)等文件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按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逐步提升我局的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区住建和交通局按照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我局各类工作信息,2021年度在大武口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及房屋征收等方面的工作信息14利用幸福大武口和“大武口区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农村公路、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信息26

(二)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其他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研究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确保区住建和交通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根据大武口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和我局的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途径和公开内容。三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在大武口区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的信息,首先需要由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在大武口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三)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规范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时效性。我局创建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并由专门负责人进行管理并发布我局工作信息,保证需要公开的各类重点信息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公众公开。二是不断完善微信公众号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标准,进一步完善对老旧小区改造、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及房屋征收等重点项目的公开规范化和标准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不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0年,我局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五)强化议政网回复信息的公开程度。及时回应议政网答复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020年办理答复咨询、投诉、议政网帖88件,就群众密切关注的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拆迁征收、住房补贴等一系列民生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使咨询群众得到满意的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对我局自有微信公众号平台利用效率不够,不能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对我局工作信息向公众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不够多样化。

下一步,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提升我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对于重点工作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以及房屋征收信息做到应公开、必公开、及时公开。不断提高我局微信公众号利用效率,按照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积极转发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增加公众了解政务信息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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