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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5日 来源:大武口区政府网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大武口区发改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同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责任,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同时,制订《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报送、调研文章和理论文章的撰写,做好本地区宏观经济政策的解读和回应,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按月度或季度在政府公众网以信息的形式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反映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结构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等方面的情况;按季度通过权威媒体通报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二是通过编印宣传册、在公众网上公告通知等方式做好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三是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区发改局共承办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其中,代表议案1件(主办);政协提案1件(主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协办)。主办的2件区人大建议和区政协提案中,全部为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从主办建议、提案的内容上看,涉及项目建设、民生社会事业等方面,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区经济发展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2020年我局主办的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全部予以公开。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我区承担的重点项目,重点民生工程,中央预算内项目,截止2020年底,所有项目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按要求进行了公开。二是按月度、季度、年度发布统计数据,公开重要经济指标数据和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方便各部门查询使用相关数据,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同时围绕自治区发改委新出台的调费政策,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规范收费、企业或居民电价调整等政策信息。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加强投资项目公开。所有投资项目在投资在线审批系统进行网上审批,2020年已有187个项目通过网上备案和审批。投资建设项目从提出申请到开工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审批事项和部门全部纳入一个平台,实行“一网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信息公开、全程监管、便捷高效”的网上联合审批运行模式,使项目投资审批工作既公开透明,又方便了群众。及时了解各方关注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2020年我局共处理12345平台投诉案件8件,信访网上投诉4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并回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依法向社会发布失信者“黑名单”、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将纳税、保障农民工工资、统计诚信建设纳入分级分类管理,构建“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新格局。组织我区27个成员单位,38个人参加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和“十公示”培训会,为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报送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配套制度,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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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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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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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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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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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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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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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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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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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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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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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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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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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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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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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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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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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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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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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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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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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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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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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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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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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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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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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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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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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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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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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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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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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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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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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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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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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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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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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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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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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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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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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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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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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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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要及时更新和整理相关信息,特别是群众迫切需要的信息及时更新,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2021年,区发改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重要举措,把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作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狠抓落实,强力推进。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