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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7日 来源:大武口区政府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大武口”——大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dwk.gov.cn/)查阅或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电话:0952-2032230;传真:0952-2032230;电子邮箱:dwkjsjt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大武口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渠道。以网络为载体,拓宽工作方式,对社会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及时的公开相关政策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着力打造阳光政务。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相关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齐到位。在工作中,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日常工作,同时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落实有关工作,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务信息能够及时、准确、有效的公开。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17 年,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一是按照大武口党委、政府文件要求,《大武口区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大政办发〔2017〕74 号)、《大武口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石大政办发〔2017〕75 号)等文件,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的任务重点和时限。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民生实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二是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保密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三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石大政办发〔2017〕107 号)文件,明确公文标识公开属性的范围及主体,严格把握公文标识公开属性的原则,完善公文标识公开属性办理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保持政务微博正常运行,坚持信息更新。我局已在新浪微博申请开通了官方微博“大武口城建局”,并进行了实名认证。以防冒名盗用微博,发布不实消息的情况出现,确保政务新媒体权威性。保持政务微博的维护与管理,进一步健全微博运行工作机制,明确1名分管领导,加强信息审核把关,指定专人管理维护,提高微博发布数量,提升发布质量,丰富发布内容,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加大推介力度。及时更新发布我区群众所关心的农村公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审核、棚户区改造、大学生购房补贴等热点信息22条。及时关注“石嘴山发布”、“石嘴山网”微博、微信,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网站、微博、微信三大政务集群的重要宣传阵地作用。
(四)加强对议政网回复信息的公开。积极回应石嘴山市议政网答复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017年办理答复咨询、投诉、“行政首长信箱”等各类信访件、议政网帖共120件,就基层群众热切关注的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拆迁征收、住房补贴等相关民生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答复率、满意率为98%。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点围绕我局承建和续建的各市政基础设施,以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的招投标程序,统一在石嘴山市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依法依规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统一在平台上集中发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在石嘴山市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等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12次;利用微信公众号“幸福大武口”,及时发布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年审等信息30条;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保障性住房信息及时公开4期,涉及内容包括审核、公示、补贴发放等程序。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一是落实高校毕业生落户购房补贴及城镇居民和农民购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新出台政策的解读和接待,完成审核和资金发放241户、共计1635万元。二是深化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开展9个片区688户城市平房棚户区房屋 征收工作,完成征收645户,发放房屋征收补偿款448户,发放金额1.1余亿元。在微信公众号“幸福大武口”上公开大武口区城市平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信息30条;在单位政务公开栏上公开包括年度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基本建成、年度投资等信息4期。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按公开渠道和方式分,政府网站公开8条,占13%;政务微博公开22条,占36%;政务微信公开30条,占49%;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公开1条,占2%。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投诉举报情况
2017年,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共承担主办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任务4项,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2项、六届四次会议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任务1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1项,合计主办事项8项。接到任务分工后,根据分工职责,对办理任务及时进行了分解,落实了包抓人员,积极与相关责任单位协调办理,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答复办结了全部的建议和提案,办复率 100%,代表委员满意率 100%。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没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专职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性不够,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一人兼数职,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质量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受职权所限,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政策解读次数较少,回应关切方式较为单一,公众参与不够规范等;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 年,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大武口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对土地和房屋征迁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确保我局日常工作在群众的监督下开展。
(二)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结合上级部门的新标准、新要求,积极完善我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功能。督促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栏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使政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和及时,满足社会群众的需求。
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
2018年1月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大武口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2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申请公开的主要内容 |
| 0 |
主要侧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几个方面,其中_______占比%、_______占比%、_______占比%。 |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王利 审核人:黑博达 填报人:张甲稼
联系电话:0952-2032230 填报日期: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