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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7日 来源:大武口区政府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和投诉举报情况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大武口”——大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dwk.gov.cn/)查阅或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电话:0952-2012087,传真0952-2012087)。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在大武口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大武口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大政办发〔2017〕74号)、《大武口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方案》(石大政办发〔2017〕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了 “五公开”(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自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局长刘春霞任组长,副局长周颖丽为副组长,具体工作人员和各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资料收集、信息发布等具体日常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目标分解,指导、协调、督促,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人员,保障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责任管理。建立了《大武口区卫计局政务公开制度汇编》。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与政务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等,杜绝了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政务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
(三)建立公开目录,拓展公开范围。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对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及医疗卫生机构行政审批有变动的公开事项及时调整,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在公开形式方面,除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系统等形式公开外,广泛利用政务微博、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在公开内容方面,主要从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医疗卫生信息、政务服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方面进行公开。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医疗收费信息公开制度,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通过电子屏、公示栏主动公开就医流程、报销程序、药品价格、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2016年10月底全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工作人员主动将调整依据及新的收费标准张贴在基层卫生单位收费处等醒目位置,耐心告知广大群众,赢得广大群众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二)推进行政监管信息公开。结合部门实际,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健全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分类制定实施细则),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定下发“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结合基层医疗机构行风整治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共开展检查151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51份,行政处罚15家,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按照《大武口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照“双公示”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推进“双公示”制度落实到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
(三)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落实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全面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开展一、二孩生育登记网上办理。生育登记率达101.54%。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准确率达99.67%,完整率达99.83%。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1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48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3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09条,通过报纸、公开栏、电子屏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41条。
(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情况。对照《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中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本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并绘制办事流程图在自治区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开。目前,区卫计局共公示职权事项9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类事项65项,行政强制类3项,行政征收类1项,行政检查类4项,行政奖励类11项,其他类1项。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将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对“三公”经费均已按要求公开。2017年共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2条。
(三)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对涉及由本部门承担且统一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重新整理和规范,按照自治区卫计委下发的最新政务服务目录,将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3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录入政务云系统,并通过大武口区网上办事大厅向群众公开。所有事项的法律依据、准入条件、申请资料、审批程序和办理时限等内容都通过大武口区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示,方便办事群众查询。
(四)公文及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情况。截至2017年12月底,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起草制发公文184件,其中主动公开发布106件。共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78条。
(五)人大代表建设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7年,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承办各级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1件。其中:区人大建议1件;区政协建议、提案5件;市人大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4件。由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办件5件,协办件6件。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建议提案办理要求,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电话联系、当面沟通,面对面进行了答复,按时、全面、高质量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公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78件,均为向上级部门上报的请示、报告及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公文类信息。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办理“石嘴山人民议政网”群众投诉及咨询工作,由专人负责对议政网居民投诉及时查看相应信息,批转相关人员及时办理、答复,积极回应广大干部群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医护人员投诉等。2017年共计收到网民投诉及咨询22件,全部办结,及时办结率达99%以上。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主动性尚需加强。在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公开的工作效率。
(二)个别事项公开不够及时,存在滞后现象,公开形式单一。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真正把广大群众关心和需要了解的热点问题、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出来,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三)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辟其他有效途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8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大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1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申请公开的主要内容 |
| 0 |
主要侧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几个方面,其中_______占比%、_______占比%、_______占比%。 |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刘春霞 审核人:周颖丽 填报人:何佰艳
联系电话: 2012087 填报日期:20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