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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后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5日 来源:大武口区政府网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同时按照(石大政办发)《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统计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大武口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区政府3号楼2楼,电话: 2015752)。
一、工作情况
2016年,我中心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条例》《办法》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近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与服务对象关系、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增强服务保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推动《条例》在我中心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中心政务及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办公室密切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重点领域和后勤服务管理相关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执行《条例》和各项规定到位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的基础和前提。我中心制定了《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信息公开标准、完成时限,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全面,真实可靠,使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我中心高度重视《条例》《办法》的学习宣传,将其列入中心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了《条例》《办法》及区、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参加政务公开培训班,增强业务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中,我中心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按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政务公开材料,接受上级监督。在信息公开时间上,我中心严格执行对日常性工作的信息及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制度;对事关我中心及公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中公开和决策实施结果公开。
(一)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中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编制权力清单目录,深化党务、政务等各领域权力和制度公开工作。
(二)全面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严格公共资金、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每季度按时上报中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我中心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4.57万元,同比增长66%。由于我区车改后移交我中心21辆公务用车,导致中心车辆运行费用同比大幅度增加。
(三)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为更好的保证区委、区政府大院良好的办公秩序和办公环境,根据工作需要,对物业进行市场化管理,中心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制定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向石嘴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面向社会进行招标,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招标程序,最终与石嘴山市银盾保安服务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平台管理运行信息公开。自8月底我区车改以来,我中心严格按照车改办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我区公务用车平台管理运行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订了《大武口区党政机关综合执法执勤用车保障管理办法》,对保障用车范围和用车程序做出了规定,由车改办下发给各单位遵照实施。同时中心建立了车辆运行管理信息化平台,司机能够及时收到车辆调度通过平台发送的出车时间、地点和联系人,有效的保障各单位公务执法用车。截至12月底,共接到出车任务348次,每次均受到用车单位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力量不足,目前我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且还是兼职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均有待提高。
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四、下一步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查阅服务。充分利用网站资源,方便公众查询、检索。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
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运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把关,做到该公开的信息一定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一定不公开。
四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 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强信息公开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实行全员培训,增强干部中心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通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大武口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5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申请公开的主要内容 |
|
|
主要侧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几个方面,其中_______占比 %、_______占比 %、_______占比 %。 | —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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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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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单位负责人:高宗超 审核人:高宗超 填报人:王楠
联系电话:2015752 填报日期: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