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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大武口区属学校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640202026/2025-00035 文号 石大发改审发〔2025〕122号 生成日期 2025-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发改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发改局

石大发改发〔2025122号

大武口区教育局

报来《关于审批2025年大武口区属学校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请示石大教函〔202519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大武口区属学校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二期)

二、项目代码2505-640202-05-01-389632

三、建设地点:大武口区属第七小学、隆湖一站学校

四、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主要是对大武口区属第七小学、隆湖一站学校运动场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项目维修改造的主要内容:运动场翻建、排水沟翻建、围墙翻建、跳远坑改造、缓冲区硬化、安装高杆灯及监控系统等。

1、第七小学:200m运动场翻建:4100㎡(拆除、基层原运动场、砂砾基层、砼垫层、橡胶面层、草坪)、翻建排水沟:200m、新建高杆灯:2盏、跳远坑改造:1座、运动场缓冲道砖硬化恢复:700㎡、安装AI智慧体育项目(50/100m):1套、安装监控系统1套及围墙翻建工程。

2、隆湖一站学校:300m运动场改造:8100㎡(拆除、基层原运动场、砂砾基层、砼垫层、橡胶面层、草坪)、翻建排水沟:300m、铅球和跳远场地翻建:1个、运动场缓冲道砖硬化:800㎡、高杆灯:2盏、安装AI智慧体育项目(50/100m):1套、安装监控系统:1套。

五、建设性质:改建项目

2025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投资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594.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5.10万元,其他费用41.15万元预备费用28.3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2023年、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1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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