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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嘴山市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大武口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640202089/2025-0001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石大农水保书〔20251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关于报送宁夏石嘴山市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大武口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及审批的函(石大自然资中心发20251号)收悉。我局组织对《宁夏石嘴山市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大武口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项目区位于大武口区龙泉村,涉及长丝沟西南侧浅山区、龙泉村周边阴历沟水库旁浅山区2个生态修复区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造林总面积378亩,共种植乔灌木21168株,节水灌溉378亩。项目总占地25.2hm²,均为永久占地,建设期总挖方1.55m3,填方总量为2.20m3,借方0.65m3。项目总投资117.28万元202411月开工,202412月完工,总工期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评价结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5.2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五)同意本项目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为111.33万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做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向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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