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信息 > 项目批复

大武口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640202089/2024-00181 文号 石大农水保书〔2024〕8号 生成日期 2024-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大武口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人居办

 你单位《关于报送大武口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及审批的请示》(石大人居办发〔20247号)收悉。我局组织对《大武口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星海镇祥河村乌兰组新建污水管DN315管网3625mD160出户管5400m,拆除恢复路面170m、检查井140座、化粪池4座,长兴街道兴民村十三组新建污水管污水主管D400427.5m、主管D300787m、支管D300672m,主管污水检查井49座,砌筑支管污水检查井55座,化粪池1座;祥河村八分沟组新建路面25600m2,安装太阳能路灯250盏,果园村新建路面16000m2、安装太阳能路灯157盏;农村厕所改造工程:De110UPVC入户排水管20m10000m

项目总占地6.53hm2,其中永久占地为4.18hm2,临时占地为2.35hm2。项目建设期间土石方挖填总量5.34m3,其中挖方量3.5m3,填方量1.84m3,弃方1.66m3(主要为原路面开挖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运往星海镇果园村鱼湖进行填埋。项目总投资1977.6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04.04万元;项目已于20225月开工,20235月建设完成,总工期13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界定和评价。

(四)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6.53hm2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

(七)同意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管线工程区、道路工程区2个防治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八)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管线工程区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7900m2

2.道路工程区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996.8m3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十)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十一)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21.04万元,其中临时措施12.19万元,独立费用8.24万元,预备费用0.61万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十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做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向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32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标识码:6402020003      宁ICP备 2021001683号-1      主办单位: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2-5892889  宁公网安备64020202000016号